(吉隆坡4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质问,为何巫青团长阿克玛未因为他在社交媒体上挥剑引起争议而被调查。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马力促请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解释,为何忽略此事采取行动,这么做可能违反身为警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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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显然为警察不对公然放弃履行职责,他们的只能是维护及保护公共秩序。”
他今日发文告,援引1967年警察法令第3(3)条文,阐明警察维护法律和公共秩序的职责。
“他们(警方)不能选择性执法,却对其他事情视而不见。他们并未就阿克玛的行动采取行动,违反警察法令的法定职责。”
阿克玛在“真主袜”事件延烧后,曾在社交网络发布一张拿着日本刀的照片。他在帖文上说,他不会改变任何立场,“宁愿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