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14日讯)人权促进协会(PROHAM)认为,政府可以透过其他方案打击假新闻,而不是通过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来限制联邦宪法所赋与的言论自由。
该协会今日发文告说,正如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适用于解决存有误导性的资讯,因此,政府根本没有必要拟定最新的紧急状态条例。
文告指出,新条例赋予当局过多的权力,违反了普通证据法,也侵犯了公正审判的权利。
文告说,该协会促请政府废除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因为该条例看起来是复兴已被废除的2019年废除反假新闻法案。
文告表示,在新条例下,任何个人若制造假消息,发布或散播与冠病或紧急状态有关的假新闻,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然而,‘假新闻’的定义并不明确及过于笼统,而且违反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最令我们感到不安的是,新条例并没有提呈给国会及通过。”
文告表示,该协会也促请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如常召开国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