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反贪污委员会反对任何有关该机构,应置于大马公共监察机构管辖之下的建议。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指出,反贪会先前拒绝接受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监督的建议。
“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将我们置于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或监察机构的管辖之下。这是因为我们是一个受(特定)法律和条例管辖的独立实体。”

阿占峇基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指出,他不同意有关反贪会受公共监察机构管辖的建议。
他说,反贪会的前身是反贪局,已经为国家服务了57年,而监察机构作为一个监督机构,将有自己的设置。
反贪会在2009年反贪法令成立下成立,以取代反贪局,并设立了5个外部监督机构,作为制衡机制,以监督反贪会的角色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