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公子)警察一哥叫大马的律师重上法律课程,听来有点滑稽,而且刺耳!大马的律师难道还没有大学毕业,也还没有律师牌照,皆是“违法”的律师?
果真如此,大马司法的审讯程序,从初庭到高庭、上诉庭,甚至联邦法院,既有那麼多“不合格”的律师参与,岂非都在“违法”操作法律,像是“非法外劳”一样的泛滥成灾?
就只因為净选盟4.0的街头游行和平大集会,大马律师公会裡“大多数”的律师,皆认同这是个合法的集会,更是联邦宪法赋予人民的自由集会权利。
这个国家宪法的权利,不是朝廷政府的执法机关和单位,可各凭标準和喜怒来解读和詮释的。
权贵官爷煽动免追究
指鹿為马,不过是官威权说之词,不是法律条文,国家宪法不是拿来“狸猫换太子”就可权倾天下,而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古有圣旨,今有宪法。
国事天下事,皆需遵守法律行事,不是接旨,而其以“宪法”為道。
新国家宪法而言,大马的律师和人民不是“犯奸作乱”挑战法律和警方,举办自由和平集会;看来,反倒是警方“恼羞成怒”挑战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