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跃
所谓“特权”,是指个人或集团凭借经济势力、政治地位、身份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或权力。在阶级对立的社会,特权更多地表现为统治 阶级相对于被统治阶级而言,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或权力。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明确提出“资本特权”这一概念,但在论及资本主义社 会的人权和对资本的社会性质进行定性时,已经将资本视为资产阶级所独自拥有的一种凭借,并依靠这一凭借而享有特殊的权利或权力。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产阶级凭借资本所获得的特权,因资本的逻辑悖论也不可避免地显示出在历史地位上的二重性,具体体现在:第一,资产阶级凭借资本所享受的 经济特权,相较于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通过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奴隶来获取经济特权、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依靠土地进行地租剥削形成其经济特权来说,不再经常具 有赤裸裸的掠夺性,劳动者的自由在流通领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对资本的追求增加了社会财富的积累。第二,资产阶级凭借资本所享受的政治特权,相对于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