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4-04-26 09:35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5日訊)民主行動黨組織秘書陸兆福強調,若伊斯蘭黨堅持要在吉蘭丹州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不根據民聯需達致共識的行事模式,就應該退出民聯。
呈法案侵犯民聯共識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任何沒有在民聯領導人會議或最高理事會議共識下的決定和行動,都被視為侵犯民聯的共識;伊斯蘭黨堅持在沒有民聯共識下,向國會下議院提呈私人法案,就是侵犯民聯共識的行為。
“作為一個有原則和負責任的政黨,伊斯蘭黨需尊重和根據所達致的共識基礎,如果伊斯蘭黨依然一意孤行,要採取任何不在民聯內部認同的決定與行動,就應該退出民聯。”
“伊斯蘭黨不能繼續違背民聯共同綱領行事,但卻依然留在民聯。”
民聯需作有原則決定
陸兆福說,他非常希望行動黨和伊斯蘭黨之間的合作與努力不會因此付諸流水,但民聯需做出一個有原則的決定,而不是繼續在人民面前反反复复。
他強調,行動黨向來不同意落實伊斯蘭刑事法,因為該法律既不實際,也不適合在多元社會的馬來西亞實行。…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