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分子与公民组织对于政府继续使用未审先判法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感到不安。
他们指出,应该废除这个侵犯人权的严酷法令,其他法律有足够的条文,赋予警方权力有效履行职务。
社运分子兼律师安美嘉对《透视大马》说,我国还有这样一个压迫性法令是很荒谬的。
“我不否认我们需要安全法,但它必须受到法庭的监管与司法的监察。”
“一定要有打击恐怖主义的法令,只是为何我们的法令比其他受到恐怖主义威胁的国家还要严酷?”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 协调员周铨洋也表示赞同,他补充,与其他传统法令相比,即只有在推事批准下扣留14天,国安法允许扣留长达28天的条文是有问题的。
“国安法的审判过程也让人质疑是否有一个公平的审判。”
他告诉《透视大马》说:“控方在没有司法裁量权的情况下也拒绝被扣留者的保释申请。”
首相马哈迪在上周支持警方援引有关法令逮捕12名嫌犯的做法。(档案照:透视大马)
随着警方援引防范性法令国安法扣留12名与“淡米尔之虎”有联系的嫌犯协助调查,包括2名行动党党员后,国安法再次成为备受瞩目的课题。
首相马哈迪在上周支持警方援引有关法令逮捕12名嫌犯的做法。
内政部长慕尤丁则说,我国仍需要国安法以对抗国内外的恐怖主义。
他指出,希盟竞选宣言中并没有提到会废除国家安全法令,但可以重新审查有关法令。
警方于本月初援引国安法逮捕了12名男子,包括森州行动党署理主席兼龙城州议员P古纳及甲州行动党行政议员兼社青团团长沙米纳登,他们涉嫌为“淡米尔之虎”宣传、支持、输送资金与持有相关宣传材料。
法治沦为笑话
在国家安全法下,警方可以逮捕及扣留抵触安全法的宪法,并有权不允许扣留者在48小时内与律师和家人接触。
在这个压迫性法令下,被扣留者也无法保释外出,一直被扣留直到所有司法程序,包括上诉程序完成。
捍卫自由律师团董事玛丽莎指出,国安法是一项排除其他法令基本保障措施的程序法,这个法令允许几乎不可避免导致定罪的公开审讯。
“这是对法治与刑事司法体制的嘲弄。国安法无法公正地执法,且不符合国际标准,即让任何面对刑事指控者拥有基本权益。”
她说,一般上不能被刑事案审讯所接受的证据,在国安法的未来审讯却能够被接受,包括通过压迫、酷刑或捏造的证据。
她说,被告将无法挑战或盘问这些获国安法承认的证据,因为这个法令允许受保护的证人匿名作证,并违反了公平审讯的基本标准。
“简言之,国安法的审判存在基本缺陷,因为它允许对被告人保密,以及无法质疑的有问题证据。”
周铨洋指出,与其他传统法令相比,即只有在推事批准下扣留14天,国安法允许扣留长达28天的条文是有问题的。(档案照:透视大马)
安美嘉指出,国安法在过去被滥用的情况,已清楚说明它如何被用在政治目的。
“尽管国安法过去曾被利用来对付他们某些人,但政府在压迫性法令改革方面让我们失望。”
周铨洋则说,我国需要有效及合法的法律及政策来打击恐怖主义。
她谴责国安法时说:“如果政府真的要打击恐怖主义,它应该有全面的政策与计划来打击极端暴力与激进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