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迪是在11月受伤入院,然后在医院挣扎求生度过了一个月。如今,莎亚南验尸庭裁定,阿迪胸部遭到钝器致伤而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二至三个人将他从紧急医药救援消拯车(EMRS)强行拖出导致。
验尸官罗菲亚因此说,阿迪之死含有刑事成分。
在历经10个月后,警方会在此案件中,会对谁采取行动?那些原本有嫌疑的人士,难道警方不是已经逮捕和拘留他们,并且已经调查,甚至有可能已经提控?
谁是验尸官口中所说,将阿迪从紧急医药救援消拯车(EMRS)强行拖出的那“二至三个人”?
阿迪之死是否也会成为“悬案谋杀”(Unsolved Murders)?
罗菲亚在验尸庭指出:“我认为警察和联邦后备队未能控制骚乱场面,导致阿迪死亡。”
联邦后备队队员苏海米较早前供证时,由于他无法联系梳邦再也警察局长(地面指挥官)以获得进一步指示,因此他们当时并没有驱散暴乱者。
他在庭上解释了为什么尽管看到人群接近两辆消防和救援部门的车辆,但他的单位仍不动手阻止暴民,并补充说他正在遵循基于公共秩序手册的标准操作程序。
因此,我们交给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回应此事。
这宗发生于去年11月下旬发生的骚乱,使我国一直处于种族动荡的边缘,因此有人必须接受审判。
谁该为此负责?警方?或是发展商,即与斯里马哈马里安曼兴都庙面对法律纠纷的One City Development私人有限公司。
阿迪所属的梳邦再也消拯局又怎么说?当天执勤的消拯员竟然在毫无察觉遗漏受伤的阿迪在现场的情况下,回到局里。
验尸庭被告知,仅有一名消拯员在回到局里之后,发现同僚阿迪仍在现场。
阿迪是否遭到担心声明安危受威胁的同僚抛下?谁需要因此负责?
正当时间已经逐渐消逝,却有很多问题待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