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会促设专案小组重查失踪案

针对上述两宗失踪案, 调查委员会促警方重新定义案件类型, 从失踪案改为「强迫失踪」, 並成立专案小组调查此案,重查这两宗案件。

报告指出,失踪者家属需要一个结案及真相,而答案只能由政府回答。截至目前,相信应为此案负责任的相关人士都拒绝回答,因此成立专案小组来重查这两宗案件,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调查委员会在报告中针对警队及司法方面作出数项建议,其中包括重审警队標准作业流程(SOP)及法律改革。

报告指出,警方不应该干预宗教事务,除非情况不受控制,需要警方给予协助,以维持社会秩序。因此,警队有必要重申现有的標准作业流程。

报告也说,警方应增强沟通方面的培训,以便在处理失踪人口案件时,定时向失踪者家属交代案件调查进展。

委员会也建议,警队应检视政治部警员的权力与权限,以避免滥权现象发生。为了重挽民眾对警队的信心,「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另一方面,调查委员会建议重新检视马来西亚法律,並且呼吁我国政府审查刑事法典,將强迫或非自愿失踪案纳入特別案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