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议决 不废除国安会法令

《东方日报》最后更新 2018年11月21日 11时43分

(吉隆坡21日讯)政府不会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指出,政府已议决不会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仅会修正该法令。

他於11月19日,以书面回答民主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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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巴也强调,政府是在进行深入研究后,才做出不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的决定。

他说,国家安全理事会和首相署目前正和总检察署在探討,以修正《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

前朝国阵政府为了打击恐怖主义而落实《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並于201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该法令旨在加强资讯协调、建立一个快速的反应机制,且若发生任何涉及国家安全的事件,法令能够將该地设为安全地区,如长达6个月。

不过,希盟在竞选宣言的第27项承诺中阐明,希盟政府將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等恶法。

国安会共有8名成员,並且根据法定人数,每次理事会会议必须要有至少5人出席;该理事会自1971年成立,且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机构。

根据国安会法令,身为国安会主席的首相可將某个安全受威胁的地区宣佈为「安全区」长达6个月,惟在这6个月期间,首相也可撤销对该处的安全区状態。

国安会法与宣佈国家紧急状態不同,就算国安会宣佈某地区为安全地区,国会仍会保持原状,且能够监督被宣佈为安全区的地区。

若国会上下议院都通过撤销对某安全地区的声明,那安全地区就会停止生效。

国安会法令在2015年杪提呈于国会后便引起了各界人士反对,指该法令赋予首相过多的权力,且超越国家元首,但该法案最后也在国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