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分析之前的选区划分,看它是否公平及符合宪法第13附录。”
委员会主席阿兹哈是在接受英语商业电台BFM访问时发表谈话。
他指出,之前的选区划分在选民比例方面有明显的差距。
“除非因为后勤或郊区问题,否则法律规定(每个选区的选民人数)应该或多或少相差不大。我们将提出一个蓝图,说明如何在不引发任何问题下进行公平划分。”
无论如何,这名律师出身的选委会主席强调,选委会被限定每8年进行一次选区划分。
“除非国会或州议会增加或减少议席。在这情况下,我们可以进行选区划分。”
较早前,阿兹哈说,今年5月全国大选前一个月通过的选区划分存有很大差距,最小的选区选民只有2万5000人,最大选区却有17万名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