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马来由」人?

05/10/18

作者/来源:谢诗坚 诗华 http://news.seehua.com

在这份「人民宪章」中第二条提出「马来亚的公民权即是一种国籍,其名称为『马来由』(Melayu),享有公民权者即可称为『马来由人』,负有对马来亚联合邦效忠之责任,公民权是发给出生、归化或由于婚姻而永久效忠于这个国家的人民。」

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9月29日为第七届马来文明局(ADAB)年度大会主持开幕时重提一段70年前的歷史。他说,由马来国民党(PKMM)在独立前10年(即1947年)提出的建议,即允许所有人民以「马来由」(Melayu)的身份作为公民的「称號」,在今天来说是值得重视的。若当年建议被接纳,那么一直以来困扰人民的种族问题就不会存在。

但不是很多人明白其中的歷史渊源,自然会对东姑拉沙里的建议无法完全瞭解。其实他的目的是「解决一直存在的种族问题」。

暂且不深入討论东姑拉沙里的建议是否可行,但我们认为有必要將这一段歷史的来龙去脉釐清楚,而且也要对东姑拉沙里在文字上的使用与事实有些出入作出补正。

原本在三十年代马来亚的民族主义分子依布拉欣耶谷(IbrahimYaacob)在1937年成立「马来青年同盟」(KMM),其政治主张是组成一个包括马来亚在內的「大印度尼西亚」国家,但其反殖反英的立场,在1942年日本南侵前,其领导人就被英殖民政府扣押和收监。日军入侵后,也利用他们反英。

「大印尼」计划胎死腹中

当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这一批左翼马来精英就在当年10月成立马来国民党,其领导人包括后来成为伊党主席的布哈鲁丁、人民党主席的阿末布斯达曼及劳工党主席的莫哈末依萨。

在这之前的两个月(1945年8月12日),印尼的苏卡诺(后来的印尼总统)和哈达(后来的副总统)在太平会晤依布拉欣耶谷,他们同意在未来建议立一个大印尼国家。但是3天后(8月15日),日本即告投降,而苏卡诺也急切在8月17日宣佈印尼独立(但未获得荷兰同意,因而爆发內战,直到1949年苏卡诺才重获控制权,而马来亚也回归英国统治)。

此时,在半岛失势的依布拉欣耶谷携其家人飞雅加达避难,直到1979年在印尼逝世。也因为耶谷失掉领导地位,已和马来国民党沾不上边,其「大印尼」计划也胎死腹中。

马来国民党在霹雳成立后的两个月(1945年12月)又有一个非马来人的政党—马来亚民主同盟在新加坡成立。这两个政党虽然分別归为种族性政党,但却是左翼政党,也与马共有某些联繫。

在1946年时,英国政府在不徵询民意下推出「马来联邦」(MalayaUnion)宪制,內中不提各州苏丹的地位,也没有提及马来人的特別地位,引起马来社会的关注和反对。在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的领导下,成功號召41个马来团体於1946年3月4日在吉隆坡举行马来人大会,除了抗议「马来联邦」的成立外,也决定成立「全国马来人统一机构」,即巫统。这个政党在同年5月11日获准註册。

马来人左右派系

马来国民党虽参与抗议大会,但在3个月后,它就退出而继续走左翼路线。这样一来,马来人基本上分成两大派系,一派属右派,是由拿督翁领导的巫统,获得英国的信任,同意搁置马来联邦宪政,转而与巫统谈商新的宪制。但另一派则是左派,也就是由布哈鲁丁领导的马来国民党,它与其他非巫统体系的团体合作。

1947年初,由英政府与巫统及各州统治者制定的「马来亚联合邦协定」草案公佈。因內中涉及不公平的条文,民间社团大举反对,包括新加坡被强制隔离。除了檳甲出生的人是自动成为公民外,其他州的非马来人得申请公民权。

在这种情势下,一方面由马来亚民主同盟领导的各族团体及快组成联合行动委员会(AMCJA)(1946年12月22日),参与的团体还有马来亚新民主青年团、印度国大党、马来亚妇女联合会、马来亚抗日退伍同志会、泛马职工总会等,公推陈禎禄出任联合会主席。

在另一方面,由马来国民党为首的非亲巫统的团体也在1947年2月2日催生了「马来人民联合阵线」(Putera),成员尚有烈火青年团、农民协会、觉醒妇女团等。

由於英国不愿就协定条文进行修改和討论,导致AMCJA及Putera两大阵线结合在一起,另行草擬和提出「马来亚人民宪章」(ThePeople’sConstitution),希望能得到英国接纳。

「人民宪章」提公民定义

在这份「人民宪章」中第二条提出「马来亚的公民权即是一种国籍,其名称为『马来由』(Melayu),享有公民权者即可称为『马来由人』,负有对马来亚联合邦效忠之责任(「马来由」之名称毫无含蓄宗教的意味),公民权是发给出生、归化或由於婚姻而永久效忠於这个国家的人民。」

根据已故李烔才(前新加坡文化部政务部长)的回忆录《追寻自己的国家》一书中披露,冠以「马来由」来识別公民地位的建议是由布斯达曼(当时马来国民党的领导人之一)所提出,后来获得接纳写入人民宪章。

因为AMCJA及Putera提出的建议不被英国人接受,终於在1947年10月20日爆发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马新两地大罢市。遗憾的是,英国置之不理,且在1948年2月实施「马来亚联合邦协定」,迫使马来亚民主同盟收档。同年6月英政府宣佈马共为非法组织,並在1950年查封马来国民党,一锤钉死「人民宪章」。

不知为什么,东姑拉沙里既身为巫统要员,近日却重提当日不能被接受的把「马来由」当公民权的標誌,看来也可能被聊备一格或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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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文献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