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砂州大选,希盟已承诺一旦组成政府,砂州的父母将可为孩子选择个别学校内所提供的教学媒介语,其中包括马来文、英语或华语。”
她周二(4日)发表文告指出,砂州希盟竞选宣言承诺自由选择教育语言,惟教育部在其文告上指英语教学是违反法律的说法让人失望。
她说,当务之急教育部应设法兑现诺言而不是作出否认。教育部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中提到,该部不同意英语作为学校的教育语言,其中也包括砂州学校。
教育部指出,这已经违反联邦法令第152(1)条文、1963/67国家语文法令以及1996年教育法令。
无论如何,郑爱鸰表示,砂州人民强烈希望英语作为学校的教学语,“1963年大马合约中认可,无论是作为什么目的,在州属或联邦以及没有时间限制下,英语都必须是官方语言。”
她强调,联邦法令第161条文同意砂拉越州议会以及法庭内,继续使用英语作为媒介语,因此各方都必须有效掌握英语。
她补充,教育部早前为了提高学生的英语能力所作出的各种努力都已经失败,其中包括英语教数学和科学,同时,很多毕业生甚至无法造出正确的英语句子。
她认为,教育部是时候提出更全面和整体的方案,特别是在无论是法庭或州议会都需要英语的砂州。
此外,她说,加强英语运用并不代表漠视马来文或联邦法令,反之,学习英语让国人更能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