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砂拉越古晉地庭於今日宣判,行動黨2議員張健仁及陳國彬被控牴觸和平集會法令,表面罪名不成立。
張健仁為古晉區國會議員兼哥打聖淘沙區州議員;陳國彬是實旦賓區國會議員,2人最終贏得這場官司。
張健仁與陳國彬被控在2015年8月29日,參與淨選盟4.0集會,而被控以違反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4(1)(c)條文。

(本報陳濤攝)
若罪名成立,可被罰款最高達1萬令吉;而若被罰款超過2000令吉,2人將喪失擔任議員資格,同時在5年內不得參與國或州選。
2人主要辯護律師張守江在庭外受訪時說,法庭公正的判決,讓張健仁及陳國彬得以保住議員資格。
他相信控方在理虧下,不會對此案提出上訴。
他指承審此案法官斯迪立提克斯,在宣判中有明確表明,張健仁和陳國彬當時是赴古晉宋慶海廣場,參與有准證的淨選盟4,0集會,而不是非法街頭集會。
2人的律師團首席律師是哥賓星、另外有張守江及陳其興、黃慶偉及陳文達。
當事人張健仁及陳國彬則指出,很明顯2人在此案被控是帶有政治壓迫意味。他們力贊法庭公正判決,使他倆得以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