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再掀争议!抽走禁父母单方面改教条文

《星洲网》2017-08-07 15:32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宣布撤回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案,并将会把原本禁止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而新增的第88A条文抽走,明日重新提呈一读。
掌管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档案图)

(吉隆坡7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宣布撤回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案,并将会把原本禁止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而新增的第88A条文抽走,明日重新提呈一读。

“政府已经修正此法案,抽走第88A条文,提呈一读并在这次会议中辩论,有关新法案的通知信函已提呈国会下议院。”

修正案原本新增,如今却被抽走的第88A条文阐明:(1)若婚姻其中一方改信伊斯兰,孩子可维持父母在改教前的宗教信仰,直到孩子年满18岁,可在父母双方的同意下改教至伊斯兰,但必须以孩子的意愿为主;(2)若婚姻其中一方在改信伊斯兰前,婚姻双方信仰不同,孩子拥有维持原本的宗教信仰,或改教前婚姻任何一方宗教信仰的自由。

阿莎丽娜突撤回
让法案无法二读

阿莎丽娜今早在国会下议院援引议会常规第62条文提呈动议,撤回上述已列入议程表第10项,提呈二读的修正案,惟她没有阐明原因。这也是政府今年二度撤回此备受争议的法案。

不过,她较后却发表文告指将重新提呈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案一读,并指这是为了不违反联邦宪法,以及遵循高庭根据联邦宪法第12(4)条文(18岁以下人士的宗教可由父母或监护人决定)所作出裁决。

她也敦促各方支持这项新提呈的法案,且勿政治化此课题。

去年11月21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的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案,原本建议禁止父母为孩子单方面改教,以及允许改信伊斯兰的丈夫或妻子在民事法庭申请离婚,进而引起反对声浪,包括伊党认为这妨碍了穆斯林的宗教自由,霹雳州宗教司丹斯里哈鲁斯沙尼也表示这个法案已经违反联邦宪法及伊斯兰法律,侮辱了伊斯兰。

上述修正案提呈一读至今已有10个月,却迟迟未进入二读阶段,开放国会议员针对此修正案进行辩论。

事实上,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案早已被列入今年3月6日至4月6日之间国会会议的议程表内,惟阿莎丽娜宣布展延所有“来不及进入二读”的法案,以便国会来得及在最后一日,允许伊党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其355法令私人法案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