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广顺、 郑宗保 •
摘要: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的主要做法是,在评价别国人权状况、解决地区事务、对待文化传统与社会制度差异上采用双重标准,以最高标 准衡量别国,以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表现出人权标准受政治利益趋动、与军事介入相联系、向新领域拓展等特点。搞人权双重标准是西方国家“人权外交”的内容之 一,实质是利用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对外输出本国意识形态,维护其世界霸权地位。
人权标准是衡量各国人权政策、人权立法、人权状况和人权实践所依据的原则或尺度。[1](P224)随着世界历史的演进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 界的整体性、联系性和相互依存性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基于《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人权公约》等国际法文件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的人权标准共识。但是, 美国等西方国家从推行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遏制新兴国家和平发展、维护世界霸权地位的需要出发,在对待本国和其他国家的人权问题上、在对外人权政策上、 在对待和处理国际事务上不是根据公认尺度评价各国人权,而是搞人权双重标准。近年来,出于转嫁金融危机、破解自身难题、扩展霸权势力的需要,美国等西方国 家加快推行人权双重标准,攻击、指责别国的人权政策和人权状况,在双边关系、地区局势等方面激化了不稳定因素,甚至造成新的人权问题和人权灾难。
一、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的做法
1.以高标准衡量别国,以低标准要求自己
美国政府通过发布国别人权报告的方式,欧盟通过欧洲议会作出“特别人权决议”的手法,在评价别国人权状况上采用双重标准,某些非政府组织也加入 到推行双重标准的行列中来。自1977年以来,美国政府已连续发布了35个“国别人权报告”。2008年以来,美国不顾本国经济发展受困、居民生活下降、 社会动荡不安、人权状况恶化的事实,以“据说”、“据信”、“据传说”、“未经证实”、“没有资料表明”等方式对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进行指责 或评论。从1973年到1998年欧洲议会通过的特别人权决议达到117个,从2000年到2010年欧洲议会通过的涉华人权决议达33项,其中涉及台 湾、西藏问题的有15项。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所奉行的双重标准,总是以较高标准要求别国,而以较低标准衡量自己。西方国家每年评价和批评别国人权状况,从 来不考虑各国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发展状况,不顾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因不同发展水平带来的人权保护方面的不同情况。2010年美国首次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递交美国人权状况报告,这份报告仅29页,与美国每年用几千页的“国别人权报告”指责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形成鲜明对比。美国拒绝参加一些重要的国际人权公 约和履行国际义务,至今仍未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并且是极少数未批准《儿童权利 公约》的国家之一。
2.在解决地区事务上采用人权双重标准
在地区事务中指责一国侵犯人权而袒护另一国家,在别国内部事务中指责一方侵犯人权而袒护冲突的另一方,是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的一贯做法。 美国指责萨达姆搞种族屠杀,以反恐名义发动了伊拉克战争。但在伊拉克战争中,大量平民遭受杀戮。据维基揭秘网站2010年10月22日公布的数 据,“2003年3月至2009年底,在伊拉克战争中,有28.5万人伤亡,至少10.9万人丧生,其中63%为平民。”据《华盛顿邮报》2010年10 月15日报道,“伊拉克人权部2009年发布的报告说,2004年1月至2008年10月31日,共有85694名伊拉克人丧生。总部设在英国的‘伊拉克 尸体计数’组织称,自美军入侵伊拉克以来,共有12.2万名平民丧生。”[2]金融危机在欧美引起了社会动荡和民众抗议。2010—2012年爆发了美国 “占领华尔街”运动、英国伦敦街头暴力事件、西班牙马德里暴力事件、希腊暴力冲突事件等,各国政府采取强力驱散抗议和罢工活动,对由此造成的人权问题视而 不见,却无端攻击别的国家。2009年民族分裂分子在我国新疆制造“七五事件”,有组织地袭击、残害当地平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某些西方国家无 视这些罪行,反而攻击我国政府的民族政策和稳定措施,对逃到国外的热比娅等暴力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加以庇护,给他们提供资金支持、演讲平台、活 动空间。
3.在对待文化传统与社会制度差异上采用双重标准
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仍然坚持冷战思维,从本国利益出发观察和衡量别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在顺从自己和对抗自己的不同国家之间采用不同的人权 评价与衡量标准。只要是美国的盟国,不论其奉行何种社会制度都不在人权抨击之列;只要没有顺从美国,就动辄以人权为幌子进行攻击。在历史上,以“民主榜 样”自居的美国,曾支持实行君主专制、军人独裁的政府,因为这些国家在国际事务中服从美国的战略需要。对铲除封建专制、消除军阀独裁、人权状况不断改善的 国家却横加指责,置这些国家于政府更迭甚至社会动荡于不顾,动辄发布人权状况报告或采取更加严重的外交行为。冷战结束后,美国等西方国家先是把人权攻击的 矛头对准东欧、中亚国家,随后又列出“邪恶轴心”国家,当前正借口人权问题处心积虑地颠覆一些国家的政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与美国有同盟关系的国家 或者是对美国有战略利益的国家,即使国际社会公认其人权状况不好,美国也很少提出人权问题,照样提供援助甚至为这些国家的行为辩护。
二、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的特点
1.人权双重标准受政治利益的驱动
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具有为本国政治目标服务的鲜明特点。随着国际人权对话的广泛开展和人权事业的不断推进,人权政治化逻辑更加显著。西方 国家人权双重标准的政治化逻辑出发点,一是以本国的政治需要为出发点臆断别国人权状况并为此搜寻所谓的证据;二是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作为判断人权状况的 底线臆断社会主义与人权毫无联系;三是以服从本国外交战略为目的把是否在国际事务中站在本国立场作为判断别国人权是非的根据。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观察” 组织发布的《全球年度报告(2012)》的突出特点,就是把人权攻击的主要矛头放在政治问题上,主观臆断“中国人权环境每况愈下”,并把“每况愈下”的根 据定位在我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正常的投票行为等重要政治事务上,特别是对中国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进行恶意攻击,并公然呼吁西方国家采取团结一致的立场和做法对中国施加政治压力。这种把别国 的人权归咎为政治制度,却把本国的政治制度推崇为人权灯塔的双重标准,凸显了人权政治化逻辑的实质。
2.人权双重标准与军事介入相联系
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人权外交,是长期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军事围剿遭到破产而被迫实施的手法,目的是以推行人权双重标准挽救军事干涉 的失败。近年来情况发生显著改变,人权双重标准正在成为西方国家对别国进行政治干涉和军事打击的借口和前奏。2011年以来,北非、西亚的埃及、利比亚、 叙利亚等国相继发生反对政府当局、要求领导人下台的抗议活动,出现了社会动荡和暴力事件。西方国家不敢贸然直接军事介入,就打着“关注人权”的旗号,通过 媒体发布大量歪曲性报道,操纵有关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讨论”当地人权问题,为军事介入制造舆论。2011年2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为在利比亚停止暴力、 避免平民伤亡通过了1970号决议,同意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3]法国等西方国家超出安理会决议内容,对利比亚发动军事打击,设立禁飞区保护人权的决议 被北约演变为随意轰炸利比亚的军事行动。
3.人权双重标准逐步向新领域拓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进步,并为维护和保障人权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和物质基础。西方国家高度关注科技进步的作用并把它作为推行人权 双重标准的新领域和新手段。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世界各国人民享有更广泛的人权提供了机会。西方国家一方面把互联网作为攻击别国人权状况 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又实施“网络自由化”战略遏制别国人民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基本权利。2011年2月14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乔治•华盛顿 大学发表了“把‘毫无控制的网络进入’作为一项最高外交政策的优先目标”的演说。基于这一战略构想,美国政府于5月16日和7月14日相继出台了《网络空 间国际战略》和《网络空间行动战略》两个互联网政策文件,构成了美国“网络自由化”战略的基本框架。[4]“网络自由化”战略对内进一步强化监管互联网的 专门机构,通过网络安全执行办公室严格监管国内网络言论;对外通过垄断信息技术遏制别国政府对互联网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通过实施“开发技术工具”战 略,以新技术帮助所谓“‘压制性国家’的网上活跃分子、持不同政见者和一般公众绕过网络检查”。美国等西方国家把对技术的垄断转化为对人权标准的垄断。
三、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的实质
1.人权双重标准是西方国家兜售本国意识形态、颠覆别国社会制度的工具
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的根本出发点和根本目的都是在批评、压制别国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推行西方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制 度,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遏制别国的重要领域,把西方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作为评判别国、别人的最高原则,并把自诩的“国际公认的人权标准”强加给国际社会, 树立自己是人权仲裁者的形象,达到按照自己的愿望塑造世界的目的。在经济全球化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影响下,美国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给予了更大的关 注,上升到国家根本利益的最高层级。乔治•沃克•布什在2006年3月16日发表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指出,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建立在两个支柱 上,第一个支柱是推进自由、公正和人的尊严,第二个支柱是领导数量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形态利益被看作为“真正的美国利益”。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2009 年11月访华期间明确地说:美国政府在21世纪的人权议程是要使人权成为人类现实,西方的民主是“最好的政治体制”。[5]所以,美国在制定外交政策,发 展对外经济、政治、文化关系,决定国际事务时,总是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放在优先考量地位,对别国人权的评价以是否接受、适应、符合美国意识形态和社会制 度的需要为前提。
2.人权双重标准是西方国家操纵国际事务、干涉别国内政的手段 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的新发展使干涉别国内政的传统做法丧失了继续存在的依据,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早已受到世界的唾弃,这就迫使美国 等西方国家改换手法,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推行人权双重标准,以达到继续干涉别国内政、操纵世界事务的目的。首先,推行人权双重标准可以使西方国家绕过国际 法对国际关系行为的强制约束。互不干涉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在现代国际法准则下干涉别国内部事务是行不通的。为了绕开这一限制,西方国家偷换人权普遍性 概念,用西方的人权标准评判别国人权状况,凡是与西方标准不相符合的情况都可以冠以“人权状况堪忧”、“人权每况愈下”、“发生人权灾难”等罪名,为干涉 别国提供冠冕堂皇的借口。其次,推行人权双重标准可以使西方国家按照自己的意愿任意曲解和动用“人道主义干涉”,为随心所欲地干涉别国内部事务、给别国强 加莫须有的罪名提供依据。《联合国宪章》倡导人权、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赋予安理会制止大规模侵犯人权事件的权力,并对国际组织和任一国家行使这一权力设 置了必要的限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就能够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号,把并非属于人权、人格尊严的情况冠以“人道主义”,把强权干涉表化为“人道主义干涉”,实质 上还是一种干涉。
3.人权双重标准是西方国家推行领导世界战略、维护世界霸主地位的策略
西方国家从不隐讳对外输出意识形态、以双重标准推行人权外交的真实目的。罗斯福把美国的外交目标定义为“领导国际社会”,杜鲁门把冷战的理想设 计为让全世界都“采用美国的政治制度”,尼克松也强调要使美国“处于领导世界的卓越地位”,“对全世界进行有力的领导”。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里根总 统在提交给国会的“人权备忘录”中就公开提出了人权的双重标准:通过“积极标准”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批评、指责、丑化、污蔑、孤立、制裁乃至动武,通过 “消极标准”对美国的盟国和对美有战略意义的国家即使公认人权状况恶劣也只是采取口头批评。[6]在遭受金融危机重创的情况下,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就职演说 中仍然信誓旦旦地承诺,美国不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再次领导”“每个追求和平和自尊的国家和个人”“踏上追寻之旅”。[7]在这一战略目标的驱使下,美国 通过推行人权双重标准把人权责任强加给别国,用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改造世界,建立美国统治下的世界秩序。由此可见,美国推行人权双重标准是维护其世 界霸权的公开的、不加掩饰的宣示和行为。
西方国家推行人权双重标准在理论、法律和实践上都是没有依据可言的,与时代发展格格不入,是没有出路、不可能成功的。早在1993年亚洲国家发 表的《曼谷宣言》就“强调所有人权的普遍性,客观性和不可选择性,必须避免在实施人权时采用双重标准。”[8](P1012)西方国家动辄指责别国人权 “倒退”,使用武力干涉别国事务,其海外驻军却不断爆出侵害人权丑闻,国内不断发生新的人权问题,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和普遍批评。只有放弃人权双重标 准,开展平等务实对话与合作,才是唯一出路。抵制西方国家人权双重标准,要积极开展世界范围内的人权对话与交流,消除隔阂与误解,促进共识与合作。胡锦涛 指出:我们要“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同世界各国人民 一道,共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9]这为我们反对人权双重标准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董云虎.从国际法看人权[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
[2]国务院新闻办.2010年美国人权纪录[EB/OL].http://www.gov.cn/jrzg/2011-04/10/content_1841245.htm,2011-01-10/2012-03-20.
[3]联合国安理会就利比亚问题通过决议[N].中国青年报,2011-02-28(4).
[4]阚道远.美国“网络自由”战略评析[J].现代国际关系,2011,(8).
[5]李莉.奥巴马政府人权外交评析[J].现代国际关系,2010,(2).
[6]苏菲.美国国别人权报告的前世今生[J].学习月刊,2011,(5).
[7]第44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职演说[EB/OL].http://news.sina.com.cn/w/2009-01-21/042417085651.shtml,2012-02-23/2012-05-06.
[8]董云虎,刘武萍.世界人权约法总览续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9]胡锦涛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强调:一如既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推动人权事业发展[N].人民日报,2008-12-12(1).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525期,摘自2012年第11期《思想理论教育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