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宗教司:大马暂不宜落实伊刑法

《星洲网》2017-02-13 09:08

玻璃市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表示,我国尚未有足够的条件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尤其穆斯林思想并不成熟。
玻璃市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表示,大马尚未有足够的条件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尤其穆斯林思想并不成熟。(照片取自Dr MAZA脸书)

(玻璃市‧加央121日讯)玻璃市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表示,我国尚未有足够的条件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尤其穆斯林思想并不成熟。

他举例,穆斯林认为犯下不雅行为(Maksiat)罪行非常可耻,但是对于贪污行为却漠不关心,显示穆斯林并不了解伊刑法的真正意义。

“今天伊刑法给予外界的观感,却是偷窃将被截肢及通奸将被鞭笞,然后我们告诉世界这是伊斯兰教的美丽。其实是对伊教一知半解的穆斯林的错误诠释。”

莫哈末阿斯里不赞同自由组织(BEBAS)举办集会来反对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的355法令修正案。

他表示,举办集会反对355法令修正案,将会让有心人士趁机抛出各种指控,出席者也会被标签为反伊斯兰教。

“若集会人数少过另一方,也会制造大多数人民支持355法令修正案的现象。”

他建议自由组织投入更多精神时间向民众讲解为何应该反对355法令修正案,争取民众的支持,才不会跌入有心人士设下的陷阱。

非穆话语权不应被剥夺

另外,大马理科大学政治学教授阿末法乌兹表示,吉兰丹州政府应该尊重人民的权利,推动355法令修正案应该视吉兰丹社会是否准备好接受,而非仅是丹州政府一厢情愿的决定。

“丹州政府大可针对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社群展开一项民调,来了解大家对355法令修正案的接受度。非穆斯林的话语权不应该被剥夺。

他也说,穆斯林应该也享有同样的权利,可以选择是否接受355法令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