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州议会谴责政府 滥用国安法逮捕玛丽亚陈

《东方网》2016年11月22日

檳州议会谴责政府 滥用国安法逮捕玛丽亚陈凈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 (档案照)

*更新於傍晚5时08分

(檳城22日讯)檳州立法议会今日通过临时动议,严厉谴责政府滥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逮捕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並要求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后者。

林冠英今日在檳州立法议会第13届第4季第2次会议上,援引第34条(viii)条文提呈该动议,获得10名州议员辩论,最后在全体希联州议员以声浪表决下一致通过,所有巫统议员皆缺席表决。

林冠英提呈动议时指出,除了联邦政府及国阵人士,全体大马人民都了解玛丽亚陈並非暴力分子或牵涉任何暴力活动。

「玛丽亚陈並没有从事或进行任何暴力活动。相反的,11月19日进行的净选盟5.0集会跟过去4次集会一样,在和平与融洽的情形下进行。」

他说,当2012年国安法在国会动议的时候,国阵联邦政府曾保证国安法不是用以替代已被取消的內安法令,而是一项防范诸如伊斯兰国或其他极端暴力份子或暴力袭击的法令。

他不满,虽然国安法第4(3)条文清楚列明「没有任何人会只因为他的政治信仰或政治活动而在此法案下遭逮捕及扣留。」,但已有一些人如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副主席凯鲁丁及其律师郑文杰,却因为反国阵而在国安法下被扣留。

他说,即使玛丽亚陈参与政治,也没有错,更不至于遭国安法扣留。更何况,她並没有参政,只是提出以乾净选举为主的5项诉求而已,却已引起联邦政府的不悦,但事实上根本没触犯国安法。

「为什么玛丽亚陈被国安法扣留,即便净选盟5.0集会已在和平进行下落幕?为什么曾恐嚇要使用暴力的红衣人却只扣留4天?」

他表示,檳州议会要求马上释放玛丽亚陈,以净化大马,解放大马!

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建议,州议会也应要求废除国安法,因为国安法允许「合法绑架」,这种无审讯扣留的法令赋予当权者莫大权力,为了政治议程而逮捕政治人物及公民社会。

他说,所有无审讯扣留法令都是残忍的法令,理应被废除。连前首相敦马哈迪也已了解无审讯扣留法令的祸害,出席声援玛丽亚陈的烛光晚会。

巫统籍檳榔东海州议员拿督罗斯兰则认为,玛丽亚陈涉嫌危害公共秩序及收取国外资金,因此被国安法逮捕是公平及正確的决定。

林冠英参与净选盟5.0集会。
林冠英参与净选盟5.0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