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求索路:第十九章(四)

来源:犀乡资讯网    发布于 2016-08-05 00:00作者:editor3

第十九章:探讨北加里曼丹革命四十年

第四节 武装斗争失败的原因

从1964年3月30日成立第一支人民武装到1990年北加人民军与政府和平谈判,北加人民武装进行了26年的武装斗争。我们武装斗争是为了摆脱殖民統治,争取独立,并实现党最低的纲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我们没有达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武装斗争是失败了。

武装斗争的成败,取决于两方面的条件——客观存在基础和主观必备条件。

 一、客观存在基础

(一)国际条件

我们的武装斗争是在相对有利的国际形势下,开展起来的,特别是60年代初印尼实行“抗马援北”的政策,但仅有两年多有利的条件,印尼政局很快就发生了突变,有利促进武装斗争发展和获取胜利的客观外部条件遭到了严重破坏。1975年,印支三国取得具有历史性的民族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由于我们武装力量在73年遭受了严重的损失,而不能很好的利用这个有利的外部条件。到了1980年,中共对外政策有了很大的调整,它更重视跟东南亚各国的联盟与建交,并公开表示不再支援该地区的共产党组织及其所进行的武装斗争。就此北加人民的革命斗争从根本上断绝了国际的援助。换言之,一个岛国寡民的革命斗争,得不到国际的援助,也就断绝了革命胜利的外部条件。

反观吉隆坡统治集团,在60年代,它们充当美英帝国主义在东南亚的马前卒,赤裸裸地实行一条反共、反革命、反人民的反动路线与政策,不很得人心,在国际社会主义国家与亚、非、拉新兴独立国家中很孤立。到了70年代初,为了摆脱困境,它们在外交政策上做了调整,高唱“东南亚中立化”的调子,把自己置身於亚、非、拉新兴独立国家之中,跟中国建交。随着越来越多国家承认“马来西亚”,同“马来西亚”建交,“马来西亚”既成事实,反而我们反马武装斗争日形孤立无援。到了后期,国际形势发展对大马有利,对我们不利。

(二)国内客观条件

中国革命导师毛主席曾总结中国革命经验,得出“革命 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问题在於是否能够联合大众”的正确论断。的确,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斗争,只有联合大众,争取最大限度的人民大众参加,才能进行革命战争,才能夺取革命事业的胜利。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虽然有民族压迫和阶级剥削,广大群众纵有要求民族独立的愿望,但阶级斗争还不尖锐,他们还能生活下去,故无强烈的革命要求。整个来讲,当时群众对革命的态度:只有少数表示欢迎,一部分勉强接受,多数是不关心,也有少数采取反革命、反共的态度。

我们的民族民主革命,实际上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农民就是无产阶级坚固的同盟军。反观我们三邦各民族的人口比例相差不远,政治觉悟却发展不平衡,就砂拉越的达雅族来讲,他们人口超过三份一,占人口多数,又盘据广阔森林山地,是我们进行游击战争、建立武装斗争基地的战略要地。由于长期受统治集团的愚民政策和“分而治之”民族分裂政策的影响,虽然他们较贫困,有同情支持革命的一面,但是政治觉悟低,加上拥有广大的土地,不像中国农民那样有土地革命的强烈要求,也感受不到民族压迫和封建剥削,因而处在落后观望的状态。经过我们多年的努力开展工作和牺牲付出,我们宣传教育与动员了人数众多的伊班群众,也有少数参加了武装斗争,但还是经不起严重的反革命镇压,导致大多数土著民族害怕革命,甚至少部分走向反革命。归根结底,国内客观条件,关键在农民(尤其土著农民),难点在农民,潜力在农民,希望也在农民。

历史上,单一的达雅族反抗白色拉者统治,单一的华工武装起义和单一的马来族反让渡都先后失败了。北加的四大民族,要进行共同的事业,必须靠四大民族的联合,不能靠单一民族的行动。须知,工农联盟是强大的力量,是革命胜利的基础。当年我们不能把人口占多数的达雅族广泛动员起来,仅靠少数华族的支持与参与,就决定了我们武装斗争不能达致胜利。

以上国际国内的客观条件,国内主客观条件还是主要的,民族觉悟和斗争主要靠自己,外部条件一般上只能起一定的作用。当国内统治政权危机四伏,腐败无能、阶级矛盾加深和尖锐化,到不能再维持下去了,有了大好的革命形势,本国各族人民群众能够团结起来为争取解放自己而顽强奋斗,才有革命胜利的希望。

 二、主观必备条件

主观必备条件,是指带领群众进行这场伟大革命斗争的革命党,和军队及其领袖人物和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所能发挥的作用问题。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北加共产党,党的领导,是事业兴旺发展和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砂拉越解放同盟(后来的北加共产党)在历史上发挥了它的应有地位与作用,但它始终未能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团结一致、健全的、坚强有力的盟(党)中央,因而不可避免地削弱了盟(党)的地位和所可能发挥更大的领导作用。盟(党)的几位中央领导同志在历史的初期或某个特定时期,发挥了他们的领导作用,为革命做出了可贵的贡献的同时,在后期也给革命带来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文铭权是盟(党)的主要发起人与缔造者,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进行了比较正确的领导, 做出重要贡献。但在1965年9.30事件前夕,离开了印尼之后,与党脱节,未能实际有效地领导与影响北加革命。黄纪作和林和贵两位领导人也为革命做出不可抹杀的贡献,但他们俩长期分别在东部与西部各自为战,又由于他们俩还存在没有改造好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不彻底革命思想及其他问题,造成不团结。黄纪作一手炮制了“斯里阿曼”谈判,执行一条右倾投降路线,严重地破坏了党军的利益。

林和贵口头上批判,但最终在行动上却配合了“斯里阿曼”的逆流,加强了它的破坏力。虽然革命组织制定的许多路线、方针和政策基本上是正确的(尤其是在非武装斗争时期),但在某个特定时期应变能力不足,在执行的过程有偏差。又由于党不能集中统一的领导,不能有效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又受到宗派主义、分裂主义和“左”右倾机会主义以及敌奸的渗透与破坏,使革命不断遭受损失。所有这些主观必备条件,由于不成熟,甚至存在严重缺点和错误,是导致武装斗争失败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武装斗争失败是基于主客观条件所造成的。客观条件是胜利的基础与根据。只有具备了成熟的客观基础,再加上主观必备条件,诸如拥有一个坚强、团结、健全的组织,并实行一条联系实际,结合客观, 與时并进,正确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革命的胜利才有希望。毛泽东曾指出:“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我们的斗争失败,是由于敌我双方势力对比太过悬殊,以及各种因素,如果客观存在基础具备了,我们在组织上、政治上和军事上又制定及执行了正确的路线,那么我们将能从小变大,由弱变强,最终引领革命走向胜利;如果客观基础不具备,又沒有正确的路綫那就不必说了。同样的,假设文铭权始终坚守在国内领导,砂拉越人民游击队第三支队没有覆灭,1973年又没有犯大错误,从我们国内的主客观条件及后来的国际条件来判断,我们的革命局面肯定会好些,但由于当年的主观必备条件,是指带领群众进行这场伟大革命斗争的革命党,和军队及其领袖人物和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所能发挥的作用问题。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北加共产党,党的领导,是事业兴旺发展和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砂拉越解放同盟(后来的北加共产党)在历史上发挥了它的应有地位与作用,但它始终未能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团结一致、健全的、坚强有力的盟(党)中央,因而不可避免地削弱了盟(党)的地位和所可能发挥更大的领导作用。盟(党)的几位中央领导同志在历史的初期或某个特定时期,发挥了他们的领导作用,为革命做出了可贵的贡献的同时,在后期也给革命带来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文铭权是盟(党)的主要发起人与缔造者,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进行了比较正确的领导, 做出重要贡献。但在1965年9.30事件前夕,离开了印尼之后,与党脱节,未能实际有效地领导与影响北加革命。黄纪作和林和贵两位领导人也为革命做出不可抹杀的贡献,但他们俩长期分别在东部与西部各自为战,又由于他们俩还存在没有改造好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不彻底革命思想及其他问题,造成不团结。黄纪作一手炮制了“斯里阿曼”谈判,执行一条右倾投降路线,严重地破坏了党军的利益。

林和贵口头上批判,但最终在行动上却配合了“斯里阿曼”的逆流,加强了它的破坏力。虽然革命组织制定的许多路线、方针和政策基本上是正确的(尤其是在非武装斗争时期),但在某个特定时期应变能力不足,在执行的过程有偏差。又由于党不能集中统一的领导,不能有效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又受到宗派主义、分裂主义和“左”右倾机会主义以及敌奸的渗透与破坏,使革命不断遭受损失。所有这些主观必备条件,由于不成熟,甚至存在严重缺点和错误,是导致武装斗争失败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武装斗争失败是基于主客观条件所造成的。客观条件是胜利的基础与根据。只有具备了成熟的客观基础,再加上主观必备条件,诸如拥有一个坚强、团结、健全的组织,并实行一条联系实际,结合客观, 與时并进,正确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革命的胜利才有希望。毛泽东曾指出:“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我们的斗争失败,是由于敌我双方势力对比太过悬殊,以及各种因素,如果客观存在基础具备了,我们在组织上、政治上和军事上又制定及执行了正确的路线,那么我们将能从小变大,由弱变强,最终引领革命走向胜利;如果客观基础不具备,又沒有正确的路綫那就不必说了。同样的,假设文铭权始终坚守在国内领导,砂拉越人民游击队第三支队没有覆灭,1973年又没有犯大错误,从我们国内的主客观条件及后来的国际条件来判断,我们的革命局面肯定会好些,但由于当年的社会基礎和国际大环境等因素,看来我们还是不能取得那场武装斗争的胜利。

有些同志把这场武装斗争的失败完全归咎到党的领导和领袖素质上,这是犯了唯心史观的错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人民群众是对历史发展起着最终决定作用者,但也承认领袖人物在社会发展中极其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是整个社会的主体,没有人民群众,整个社会也就不存在,领袖人物也不存在。同样,领袖人物只能在人民的长期斗争中,才能产生。在这个文化和经济落后的殖民地社会里,我们不能奢望在人民群众斗争的初期,就会产生英明正确的领导,整个人民群众斗争的过程,就是领袖新陈代谢、不断吐故纳新的过程。

 三、统治势力反革命的两手策略

战争胜败决定于双方的力量对比,有赖于民心、军事、政治、经济、战争性质和国际等诸条件,尽管我们是代表新生事物,我们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在60年代也曾发展壮大过,但后来我们犯上错误,不能也没法利用和创设主客观条件,对于工农的基本力量我们争取不够巩固不了,反被敌人利用,我们又不能把敌人控制的力量拉过来。这样敌人的力量不断增大了,我们的力量不断缩小了。

英帝国主义者是老奸巨滑的殖民主义者,它们惯于采取反革命的两手。为了避免国际公正舆论的指责,转移人民斗争视线,缓和人民的斗争情绪,英帝可以抬出其忠实的代理人,把政权交给他。在我们开展武装斗争的时候,它就采取军事手段为主,配合政治欺骗(包括反革命心理战)向我们进攻。采取这种斗争策略见效不大,它从1972年后就改变策略,采取政治攻势为主,搞发展以争取民心。反动统治集团实行的这些怀柔策略,加上它善於利用多元种族社会的特点,实行分而治之的策略,一方面狡猾的利用种族和宗教强化统治地位,另一方面又利用种族和宗教制造种族分裂和不和。实践证明上述策略是有效的,它既缓解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也增加了革命内部的困难,在某种程度上抵消了革命的发展。

加上马来西亚地大物博,人口又不多,尤其砂拉越更是富裕之邦,能提供豐足资源让英马殖民者对我们的斗争进行强而有力的镇压。

北加里曼人民被迫发动的这场武装斗争虽然失败了,但我们要从它存在的意义和产生的深远影响去看。革命本来就是旧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向前发展,到不能再发展时就必然产生的,它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强大动力。

从根本意义上,革命不是起着破坏的作用,却是起着积极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尽管在战争的年代,由于反动当局建“新村”,实行宵禁、戒严,开展军事行动,进行逮捕和迫害,造成许多华族农村人力外流,和许多农村经济破坏;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却迫使统治者在政策上做某些改良及实施一些社会发展计划。

今天,有人说“1973年留下一股武装力量继续坚持武装斗争是无意义”的。我们继续坚持武装斗争,是否定斯里阿曼行动。所谓的“从武装的改为和平合法的斗争”,实际上是一条向敌人屈膝投降,毁党灭軍的道路。“出多留少”的政策,虽然也有错误的一面,但留下少数人,毕竟挽救了党,挽救了軍队,避免了党、军提前灭亡。我们不能以17年后,也是经过和平谈判而结束了武装斗争,来说明17年前的斯里阿曼和談是正确的。我们继续坚持武装斗争,是希望利用可能出现的国内外形势突变,进而发展革命力量,扭转革命的局面。我们通过坚持斗争继续为人民争取利益,继续给敌人以打击,也可以促使反动统治者做某些改良,使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与权益。通过继续坚持武装斗争,可以创造更多的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可以发扬革命的气节和树立斗争榜样。其实失败并不可怕,失败往往是胜利的先导。一场翻天覆地的、改朝换代的伟大斗争,只有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才有可能达到最后的胜利。人民命运的不断改变,社会的不断进步,只能从人民可能达到最后的胜利。人民命运的不断改变,社会的不断进步,只能从人民的不断的无数次的失败和胜利中实现的。

一个民族的斗争性、革命性应体现在当被迫害、被屠杀时,能不畏强暴,敢于起来反抗。不反抗是死,宁死也要反抗。在淫威下屈服,在刀枪下跪下乞求苟活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

我们这场革命斗争失败了,但不能说,我们的理想不好,我们的斗争没有意义,更不可恶意抹黑和打击。我们应該肯定我们正确和优点方面,同时也应坦承我们的错误和缺点.客观正确地总结经验教训留给后人,才是向广大人民群众负责和不辜负牺牲的烈士们遗愿的态度。

社会进步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这是一个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北加人民反帝反殖的可歌可泣的光辉事迹和英勇斗争精神永放光芒!英雄的北加革命先烈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