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探讨北加里曼丹革命四十年
第二节 要正确地理解和处理革命的三大法宝
北加里曼丹革命40年的经验,也深刻地告诉我们:统一战线问题,武装斗争问题,党的建设问题,是我们北加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如何正确理解与处理好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是能不能正确地领导北加革命的关键所在。
一、关于统一战线方面
革命战争是群众战争,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进行革命战争。也只有依靠人民战争、走群众路线才能打败强敌的,而人民战争、群众路线的核心精神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绝大多数,组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只有掌握统一战线的策略,才是弱中求强,以弱胜强,由弱变强的唯一法宝。
回顾40年来的统一战线,主要的还是国内的各邦各族的统战、民族资产阶级的统战和土著农民的统战,以及跟国外的统战。
北加里曼丹的革命是三邦四大民族的革命,但40年来,革命主要是在砂拉越华族当中进行着。汶莱是反对马来西亚的,跟英殖民政府也有矛盾,我们曾考虑到砂拉越在历史上曾是汶莱王国的一部分,希望我们的斗争能得到汶莱方面的支持,以便争取砂拉越独立后,可以同汶莱协商关于重归统一的问题。但是,由于我们本身势力小和主观上的困难,这项统一战线工作我们没有条件去争取。即使汶莱人民党发动武装起义,要求砂拉越方面给予配合,文铭权那时表示革命组织尚未有武装斗争准备,不能给予配合。
我们也清楚,沙巴州政府跟联邦中央政府是有矛盾,沙巴的卡达山族也是像第四、五省土著民族一样,能同情支持革命武装斗争的。但我们一直没有人力和能力去做。虽然北加人民军东北突击队曾深入到汶莱和砂拉越第五省境内,可惜没有进一步向沙巴挺进。可以說若没有“斯里阿曼”谈判,我们的武装斗争是有可能会发展到沙巴。
我们的统一战线取得最好成就是在60年代初,是在反帝反殖反马、争取砂拉越自治独立的公开合法斗争时期。我们曾跟汶、沙、星、马的左派政党联合在一起,参加五邦社会主义政党大会,使左翼力量向前跨进一步。我们的斗争也得到社会主义国家与亚非拉反帝反殖力量的声援。在国内有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也站在我们一边,也有一部分达雅族和马来族参加了人联党的政治斗争。
1963年我们走上武装斗争道路。到了70年代中期,民族资产阶级和中间派开始脱离我们,多数倾向敌人的阵营。这不是我们政治路线错误或是没有统战的策略,而是我们主观的势力弱小和存在困难(統治者也极力争取他们),也就是缺乏争取这些统战对象所具备的三个条件:1,是尊重他们的利益,在顽固派未消灭前,不能触犯他们的利益,还要保护甚至给予一定的好处,这样才能使他们跟着我们走。如果我们侵犯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会跑到敌人那边去转过来反对我们。2,是我们要有足够的力量。3,是我们对顽固派的斗争取得步步胜利,这两点是连在一起的,中间派两边观望,哪边强就靠到哪一边。我们比较弱小,敌人强大,他们就靠到敌人一边,我们就陷于孤立。
国内最大的压迫是民族压迫,因此我们要高举反民族压迫的旗帜,要组成最大限度的民族统一战线。像民族资产阶级这样的统战对象,是个动摇的阶级,只能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争取团结的对象,除了极少数不能团结的顽固分子以外,我们都可争取、团结,有的同他们还要又团结又斗争。即使一时争取不过来的,也应尽量争取其中立,以便减少“我们”的对立面。
尽管汶莱的马来族在北加打响了武装斗争的第一炮,砂拉越和沙巴有一小部分马来族也响应与参与,但很快就销声匿迹了。我们在公开合法时期,文铭权等通过公开政党争取团结了一定数量的马来族,只是开展武装斗争后由於主觀能力等条件限制沒有去争取团结马来族,事实上也没有马来人加入我们的武装斗争的行列。我们对马来族可能存有一些刻板的偏见,例如认为他们的人口还占不到砂拉越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宗教信仰观念较强烈,有不少马来人是政府的公务员,又较倾向联盟(后来国阵政府)和巫统的当权派等等。实际上,在历史上,马来民族具有反抗外來统治之传統,他们早期都已经有地下组织了。由于思想存在盲点,这些都会影响我们不够注重去争取团结他们,因而不能把统一战线工作做到军队、警察和政府其他部门去,以影响政府机构的改革。
砂盟一向都重视争取团结达雅族的工作,第三项革命总方针就明确指出“民族工作为中心任务”。在50年代后期砂盟早就派了大批同志以公开和秘密的两种形式到各省份的民族区和北印边界去开展达雅族民族工作。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和流血牺牲,我们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织,但经受不起比我们强大的敌人的镇压与迫害,使他们变成害怕与消极对待革命。我们没有完成发动广大民族(巫达等)群众和我们共同进行革命武装斗争的目标。
国外的统一战线,最主要是同印尼的关系。由于印尼实行“抗马援北”的政策,1963年我们派大批革命青年到印尼去积极准备武装斗争。最初,我们得到他们的帮助,我们也跟印尼各方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统一战线的关系。问题是,1965年印尼“9.30”事件后,他们的政权由左向右转,由右派将领上台成立极反共反动政权,而我们在执行统战政策时又出了偏差。当时我们把印尼边区一部分可以争取为“友”军的,当成“敌”军看待,或是把次要敌军当主要敌军過早進行打击,犯上斗争目标及战略上严重失误。結果在还未打回国内打击和消灭主要的敌人之前,却被原本是“友”军或是次要敌人打击、消灭在异国土地上。如果我们部队在边界成立后,即使面对后来印尼首先破坏统战关系,即使面对敌军进攻,我们不要硬碰硬,不要太多进行反击我军可以避敌锋芒,主动灵活转移,或把相当一部分武装力量转移到国内,带动国内掀起武装斗争高潮,国内与边区武装斗争互相支援配合,相信情况会好些。
二、关于武装斗争方面
处在是一个半原始半封建的殖民地社会里,由于反动统治集团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人民没有民主,北加人民要翻身解放,夺取革命的胜利,只能走乡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因此,武装斗争是在当时北加人民在民族民主革命斗争中必走之路和最高原则。但在汶莱爆发武装起义之前,我们砂盟没有认识到武装斗争的重要性,也没有武装斗争的思想准备。在得知汶莱人民武装起义后,也没有及时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好好讨论汶莱武装起义后的影响和应变措施。我们是在敌人进行大逮捕,革命力量遭到严重损失之后,才决定要进行武装斗争。我们是在敌人的暴力镇压之下,才体会到武装斗争的重要性,才意识到武装斗争是北加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才认识到它是“人民武装队伍为了战胜武装的敌人、创造自己的阵地所必须依靠的因而也是最好的斗争形式。”
必须认识到,武装斗争的产生、发展和最后胜利,必须具备客观社会基础和主观必备条件。换句话说,在国际上必须要有有利的形势,国内要有武装斗争的形势,广大的各族人民群众能被广泛动员起来积极支持和热烈参与武装斗争,武装斗争要能得到非武装战线的各方面支援与配合,又能得到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武器等的补充,而且我们还要有一个团结一致、健全的、坚强有力的党领导,实行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军事路线和组织路线。现在探讨起来,我们事实上并未具备上述各项基本条件。在我们部队成立的初期,情况还较好,因此部队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发展。在印尼9.30事变后情况变为恶劣,当时国际国内形势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我们的武装斗争队伍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坚持斗争,最后不可避免的走向式微。
除了武装斗争的主客观条件不足之外,我们北加同志对北加的历史和现况、北加革命的特点、北加革命的规律等都懂得不多,也没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凭着革命的热情和主观愿望,就容易陷入冒险盲动。实际上,我们这支武装队伍还是非常弱小,因此武装斗争的重点应该放在自卫反击,以达到保存与巩固这个队伍的目的。此外,我们也需要在军事斗争中学习、锻炼与提高自己的军事能力,以及通过武装的形式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更好的发动群众支持与参与我们的斗争。不能在客观基础与主观条件还不具备之际,在广大各族群众还不能普遍接受的时候,我们却努力突出杀敌夺武,引起敌人的反扑和镇压,造成华伊区有一定群众基础的革命阵地遭到破坏,支持我们的革命群众被分化掉,内部的一些革命部队和同志也因敌人不断镇压进攻所带来的种种困难而消极掉队。我们犯上了在有群众基础的华伊区太多的主动出击,而且把武装力量太集中在狭小的华区的毛病,没有把武装力量及时适当的分散转移到新区(包括非传统活动的和未武装活动的第五省、汶莱及沙巴等)、混合区、民族区和边区,到那里去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建立武装斗争基地,以及开展其他各种形式的革命活动,等待时机。
三、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是战胜敌人的两个基本武器。……而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由此可见,党的组织、党的建设与革命的胜败攸关。
党(北加共产党其前身是砂拉越解放同盟)的建设是在党的路线指引下进行的,而党的路线是包括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
(一)关于党的思想路线
党的思想路线,就是要坚持马列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从思想意识来讲,就是要全党同志立党为公,同小资产阶级思想作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和一切非无产阶级思想和错误倾向作斗争,改造一切不利于革命的非无产阶级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要进行党的建设,首先就要从思想上进行思想建设,就要端正思想路线,就要学习、掌握和应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党的建设,而不是用小资产阶级、农民意识建设党。其次,党的思想路线是制订和执行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基础。同时,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就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党的性质,坚持从我国革命与人民的客观实际和需要出发,而不是从小资产阶级思想作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出发,也不是从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和主观主义出发。这样,全党全军全体同志的思想才能得到解放,革命工作才能进展,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路线才能真正落实,达到实效。我们是否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事关党的命运和革命事业成败的大事。从上述意义出发,可以说思想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
须知,我们的党是被小资产阶级的汪洋大海所包围,尽管参加革命队伍不少的是纯洁善良的农村青年和青年学生,在党内必须用无产阶级思想、共产主义世界观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改造党员的思想,一切朴素的阶级感情都必须上升到无产阶级感情的自觉高度;舍此,小资产阶级思想作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作风必将腐蚀、分裂和瓦解党组织,严重损害党的利益。
要端正思想路线,就要求全党上下都来讲思想改造,在组织内营造人人关心思想改造、个个讲思想改造的氛围。应该说:过去组织几次整風运动是取得一定成绩的,给同志们改造與去除一些资产阶思想的毒素,一定程度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與世界观,对革命 起着很好作用.要反对思想改造只对下不对上,革命只革别人的命,不革自己的命,只想当革命动力,不想当革命对象。一个同志,尤其是一个高级的领导同志不好好改造思想,其影响可能是“一大片”。历史上“斯里阿曼”事件的产生及其严重后果,正是关系到有些领导同志不好好改造思想,缺乏彻底革命的精神,在关键的时候,就决然走投降主义和机会主义的道路。严格说来,尤其是革命组织处于地下时期,由于受到纪律与保密的约束,下级不了解上级(中央)的情况,但又必须服从与执行上级的指示,领导干部和高级领导同志更需要讲思想改造,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虚心地接受党内广大同志的民主监督。这一惨痛的历史教训,要深引为戒。
(二)关于党的政治路线
这个问题在第一节里已谈到,在此毋需赘述。
(三)党的组织路线
加强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是实现党的建设的保证,也是在组织上加强贯彻执行党的思想路线与政治路线的有力保证。
砂拉越解放同盟早在60年代制定了组织方针:“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修养,加强组织纪律的修养,巩固民主集中制,健全各级领导机关,大力培养干部。”到了70年代,党的组织路线做了修改:“不断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发扬三大作风,坚持‘三要、三不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注重识别使用和保存干部,以及逐步健全各级领导机关。”
党中央第二分局於1977年12月18日,关于组织方针的修改中说明:
“我们的组织方针也是我们的组织路线。在文主席制定了组织方针之后,我们还不断发现国外的组织经验,用这些新鲜经验充实我们的组织方针是有必要的。修改后的组织方针增加了发扬三大作风和坚持‘三要、三不要’,并更着重更具体的强调了干部问题。在发扬三大作风方面,要特别强调我们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并在群众运动中建党的重要性。在干部方面,要特别强调对各级中心领导的选择,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存和教育。我们坚决依照组织方针建党,我们的党就必定得到最快的巩固和完成它伟大的历史使命。”
回溯历史,在组织路线上有必要探讨几个问题:
(一)不断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作为领导革命的政党,必须在全党开展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运动,必须不断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水平,抵制错误路线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对党的影响。历史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同志当中普遍存在各种错误思想,对下属同志不能给予很好的监督和帮助;有的单位的领导人搞宗派、树山头,搞分裂组织、破坏团结的活动;有的同志还不能分清大是大非,拥护正确领导,抵制派性活动;当错误路线提出来时,由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水平不高,加上情况不明,就划不清马克思主义和机会主义的界限,不能抵制错误路线对革命的危害。
惨痛的历史教训,要求我们要不断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地提高全党的政治水平、策略水平与思想水平,以达到加强党的建设。
(二)发扬三大作风
所谓三大作风:一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党克敌制胜的力量源泉;二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三是自我批评的作风,是党以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进行自我批判与改造的锐利武器。
在此着重谈一谈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问题。
在党内,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骄傲自大的工作态度等项弊病,都是脱离群众的。
有的领导者“长官意志”浓厚,盛气凌人,听不进正确的意见,拒批评于千里之外;有的却不尊重客观实际,置实际需要于不顾,只凭主观愿望和想当然办事。这样的官僚主义作风无不碰壁和脱离群众(包括同志)。
另外一种脱离群众,就是命令主义。也主要表现在执行任务时不作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让大家讲话,单靠简单命令行事,甚至用压服的办法来推动工作。这一不良作风不纠正,必然将导致党和人民群众相分离,损害党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
要发扬这一优良作风,最重要的是要深入群众,善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群众的意见与智慧,诚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
(三)坚持“三要、三不要”
所谓“三要、三不要”,就是:“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搞阴谋诡计。”
在此集中谈一谈党的团结问题。
只要不搞分裂,并且能不断增强团结,就比较能战胜困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党的团结和统一是执行党的一切任务的中心关键。
回顾历史,在革命内部曾出现二宗党内严重的不团结现象:叶、杨与林、黄的不团结以及林、黄不团结的事件,导致组织上的宗派活动及倾向分裂。追溯历史根源,这种长期各自为战的分散主义,没有一个健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导致党内不团结的历史因素。从主观因素来讲,这是领导人的个人主义思想意识和主观主义所造成的。再说,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谦逊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耍威风,讲个人第一,只听恭维话,不接受别人的批评、监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与报复,甚至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与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这种思想与作风必然破坏党内的团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应当记取这个教训。
为了增强党的团结,我们必须:1,加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是党团结的组织基础。同时,要执行党的一切规定,遵守党的纪律。2,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特别是党的重要机关要重用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从组织措施上减少不必要的党内不团结。3,要正确处理党内的矛盾与斗争,又要同破坏党内团结的言行与现象作斗争。4,发扬“三互”精神,和同生死共患难的革命情谊。5,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对自己不利于团结的思想与行为作斗争。
(四)加强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党员和干部都必须遵循和严格执行。
在北加这个小生产十分普遍、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社会里,在长期被敌人分割的农村,必然产生封建家长制的思想。这种思想一旦反映到党内,必将破坏党的集体领导和群众路线。1973年,黄纪作更以“一把手”的个人权威取代党委的集体领导,严重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而走上了右倾投降主义的道路上去。洪楚廷在《交代》中也反省自己在“斯里阿曼”行动期间,不夠努力执行民主集中制。本来,他无需仓促做出决定,可先争取召开一个省委会会议,以充份发挥省委会与集体领导的作用,更好的研究与解决问题。
历史经验一再告诉我们,党组织必须建立健全正常的党内民主生活。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应当成为我们党委集体决策的基本方法。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全体党员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党才能具有生机、活力,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政策与决议才能得以有效贯彻执行,错误的倾向才能得以纠正,才能实行自下而上的有效监督, 才能破除“长官意志”与克服“封建家长制”。
(五)注重识别、任用、培养和保存干部
党的组织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干部问题。党的干部是党的财产,是革命事业的骨干力量。一个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如果没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
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既然干部是这么重要,那么我们就要注重识别、选拔、任用、培养和保存干部。在历史上,盟(党)组织中央的有些领导人,在识别任用干部上出现了一些偏差,他们还不能完全从任人唯贤的路线出发,有时多少带有任人唯亲的干部路线。出现如下的偏差:高级的领导干部第一省任用、提升的比较多,别省(尤其第三省)则较少,差别比较大;有些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被任用和提拔,有些称职的则没有重用和提拔,有时采取怀疑主义,有意无意加以排斥和打击;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按程序办事,没有走群众路线,经过广大同志的推荐、评议。由于党的高层领导机关不健全,没有一个统一的遴选领导干部的标准,加上各地拥有较大的自主权,难免会出现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
再说,共产党人识别任用与保存干部必须要实行一条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有一个合理的干部标准,包括:有正派的公道的作风、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有独立工作能力、积极肯干和不谋私利等标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能重用派性严重的人、屡劝不改的人;不能重用个人主义严重、黄色思想严重和不称职的干部同志;干部的提拔任用,必须经过组织考察,也必须从历史背景、工作表现、一路耒的作風等去鑑别,必须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必须经过党委集体讨论;要注意保存优秀的干部和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唯有实行一条正确的干部路线与政策,才能确保党的团结和统一,才能使党的任务得以执行。
(六)逐步健全各级领导机关
高级领导干部团结是全党团结的关键,健全党中央领导机关是健全各级领导机关的关键。但在党的历史上,党中央领导机关是不健全的,当时中委有6位,到了“12.8”事件前实际上国内中委只剩下二位,也没有认真正式开过中委会议,到了“12.8”事件后,实际上国内中委只剩下一位,也没有及时提拔增补合格的新中委。虽然有成立一个组织部,但实际上不能有效的发挥党的集体核心领导作用和总司令部作用。这种情况在1965年“9.19”会议并没有及时有效地加以纠正。9.19 会议是武装斗争开始阶段的非常重要会议,逐步健全各级领导机关本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要健全建设各级领导机关,应当首先从党中央做起,然后自上而下,逐步健全和完善各级领导机关,一定要充分发挥党的集体核心领导作用和总司令部作用;党组织要制定一个能有效监督、任用罢免领导干部的制度,领导干部的改造与工作要接受广大干部、同志的监督与帮助。我们不希望看到党内存在任何不受党的组织支配的个人,如果高级领导干部(包括领袖)不受党支配,不受党员同志监督,而只要支配党,支配党员同志,我们就不需要这样的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有个健全的制度,促成党组织的新陈代谢和吐故纳新,促成新的、正确的领袖能够在斗争中涌现。否则,不称职或有问题的领袖占其位不谋其事,甚至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是有革命责任心的党员同志所不愿意看到的。
要加强党的建设,就要端正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但思想路线是行动的先导,错误往往是从思想路线不端正犯起的,要纠正错误克服困难,也必须首先从端正思想路线入手。我们端正了思想路线,又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党就能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党的事业才可能兴旺发达。
历史经验表明,党的建设时刻离不开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而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只有在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的理论和实践密切相结合的共产党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才能胜利地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