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求索路:第十四章(中)

来源:犀乡资讯网    发布于 2016-07-06 00:00作者:editor3

第十四章:关于“斯里阿曼”谈判

第二节 “斯里阿曼”谈判
一、谈判的前后过程
二、洪楚廷的态度
三、联络王连贵
四、文铭权发表声明
五、林和贵的态度

第二节 “斯里阿曼”的谈判

一、 谈判的前后过程

在林辉他们没有按时回来,又感觉到周围有敌情,黄纪作他们就向成邦江方向转移。10月3日深夜,队伍内有一位叫丘某(进武)的,却偷了革明的枪走掉。部队又转移,在靠近卢巴河的西南潜伏下来。有一天,他们看到飞机在上空盘旋,而且听到林辉的声音在上空喊话,呼吁黄纪作等放下武器,走出森林 …。敌机还投下35万张通行证和传单。

毋庸置疑,林辉已投降了,他们的投降,给纪作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看来周围的敌情还很紧。再说,警卫工作队剩下的同志也不多,而且绝大部分同志都调动不了,也没有信心再坚持下去了。

如何克服眼前的困难与问题? 黄纪作提出解决问题的两个方案:
(一)要突围坚持下去是可能的,但想到跟林和贵的不和,同志们对革命信心不足,群众也不积极支持武装斗争,武装斗争很难获得胜利。同时,再坚持3、5年是可能的, 但将会造成更大的牺牲。看来这一方案不是良策。
(二)跟政府进行谈判,停止武装斗争,出去开展公开合法斗争。黄纪作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认为,出发点是为了同志与群众的利益,万一错了,他宁可背这个黑锅。

跟其弟黄纪权和干部蔡爱友商量之后,黄纪作就策划有关出去谈判事宜。

黄纪作写了四封信,两封交黄纪权带去第一省:一封给纪晓,另一封万一被捕给首席部长耶谷;两封交张和云:一封去拉让江交给洪楚廷,另一封万一被捕,交给耶谷。

1973年10月13日上午,两位联络员从森林营地出发后,到公路搭巴士。张和云的神情装束引起售票员的疑心,遂被告密抓进了英吉里利警察署。张告诉当局要跟首长进行谈判,后黄纪权在板督也被截住,他们俩立刻被用直升机秘密送往古晋。

当天下午首席部长耶谷在古晋中央医院收到黄纪作给他的信。傍晚,他立刻接见了黄纪权与张和云并表示愿意接见黄纪作,而且越快越好,地点可在成邦江的省公署。首长也复了信交由纪权转交给纪作。

次日下午,黄纪邻把他们载到西连路29哩。在纪权老家一带,他联络上了纪晓,并带了纪晓给纪作的信件。

回到森林营地,纪作看了信件中有一篇是文铭权撰写的关于《目前形势和合法斗争的问题》(附录一)的文章。看了这个文件,黄纪作越感到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据他说“是完全合乎文主席指示的精神实质的”。

10月19日傍晚,黄纪作带了3位身边人员抵达成邦江的省公署。

次日上午9点25分,谈判就在第二省成邦江(后改名斯里阿曼)的省公署进行。

北加人民军的代表有黄纪作、其四弟黄纪权、警卫队长蔡爱友和战士张和云4位。政府一方的代表有首席部长耶谷、Encik Wan Sidek、Encik Abang Yusuf Putih、Datuk Hj. Hamdan Sirat、Tuan Ibrahim Bin Mohd Noor、Tuan Hj。

Mohamad Amir Bin Yaakup、Encik Azizan、Tuan Haji Alli Kawi、Encik Fauzi 和黄纪邻。

1973年“斯里阿曼”正式谈判的时间只有2个小时,而最重要的内容就是10月21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附录二)。

值得一提的是,黄纪作无视党的纪律,在事关取消武装斗争,解散军队的重大问题上未争取其他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就擅自出去谈判,并且草率与匆忙地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谈判之后几天,黄纪作就迫不及待地安排出人下山。在他的指示下,10月25日,警卫队就出了10位成员。这是73年“和谈”后的第一批出人(不包括已出的纪作等4位)。接着,11月16日,第二省又出了5位。这是“斯里阿曼”谈判的初步结果。

在政府当局看来,当时黄纪作已经走投无路,仓促间作出“和谈”的决定,实际上未获得北共中央其他领袖的同意与认可,并不能代表北加共产党,他只能代表个人,或者代表一个小单位。显然的,当局这种态度对黄纪作是很不利的。

在“斯里阿曼”行动期间,政府成立以政治部为主的行动委员会来处理有关的问题。在第一期计划结束后,这个委员会开会决定:以《谅解备忘录》的条件与精神为基础,在第一省与拉士贡地区实施;不再跟整个党或组织进行正式的和谈,只与个别领袖或单位的个别人处理问题;加强实行军事行动或心理战的压力,通过黄纪晓把第一省北加人民游击队叫出来,最后林和贵也带人放下武器出来。在拉士贡地区,设法联络上洪楚廷,劝他接受和谈,等等。

二、 洪楚廷的态度

黄纪作在安排其弟纪晓在第一省执行“斯里阿曼”计划的同时,1973年11月4日,他带了张和云飞抵达诗巫。

在诗巫,政治部袁悦凌、周威廉等,同黄纪作安排在拉让江地区执行“斯里阿曼”行动的计划,他们拟定以下决定:立即冻结在泗里街沐鲁都地区的军事行动,以方便安排黄纪作的联络员,设法把有关信件交到洪楚廷等领导人手上,并安排跟他们见面。

黄纪作分别于10月28日和11月7日给洪楚廷写了两封信。

(一) 1973年10月28日的信是这样写的:

“ 101同志(注一):

你好!同志们好!祝愿毛主席万寿无疆!祝文主席身体健康!

(1) 我曾于数月前寄给你 08-02-73及 09-04-73两封信,不知你有收到吗?

(2) 最近我接到文主席关于《目前形势和合法斗争》问题的指示,请你们认真研究。我完全同意文同志的观点。

(3) 按照我根据一、二省情况的分析( 三省情况你们比较清楚),我们的武装斗争正遭遇极大的困难。我们非常需要改变斗争形式,也就是从武装的改为和平合法的斗争,以便积蓄力量,长期埋伏,以待时机。

(4) 由于和你们联系很困难,我们本单位又处于极端不利的情况下, 我已和首席部长接触举行会谈( 请看双方所签的备忘录)。这次会谈由我主动提出,条件也由我主动提出,谈的结果也达到了我们的最低要求。

(5) 我认为改变斗争形式,将使我们从孤立的地位摆脱出来去开展广泛的统一战线工作,从而争取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群众的支持。我预料,如果搞得好,我们能搞得比1962年联合党时期更出色。经几天接触的结果,我初步觉得耶谷是个民族主义者, 是我们应争取的盟友, 而且只要我们改变斗争形式,和他们合作的条件是具备的。

(6) 只有大踏步地后退,才能大踏步前进。只有放弃这一次的武装斗争( 因为它已处于孤立的地位) 才会有经过充分准备的、全国范围的、国内外条件有利的第二次的胜利的武装斗争。

(7) 我们的新口号应是“重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继续进行政治斗争,继续为人民服务。”

(8) 按现在的备忘录,我们所有的队员在出来后都享有马来西亚公民或外国侨民同等的权利。这样他们就可以到沙巴、第四、五省等地寻找生活,搞些为人民服务的工作。

(9) 在条件允许时,我们应争取开展全国性反黄运动,争取和平的运动,以及拥护中马建交的运动等以扩大我们的影响力。

(10) 以上这些措施不知你们会同意吗?我准备在曙光(张和云)和你们取得联络后和你们面谈。

(11) 为了使我能争取各武装单位的支持,政府方面是会给我们方便,因此,我有许多方便条件去和各单位的会商。你们若有什么新的条件,我们也可以和政府方面再次举行谈判,因为我们达致的只是初步协议而已。

(12) 在接到我这封信,你们各单位就应停止主动出击,另方面我也要政府方面停火以利于磋商,和减少双方的损失。请在接到此信后停止一切除奸行动,以利于双方和谈为期半年。

(13) 贝坤同志方面不知你们能尽快通知他们吗?总之,关于三省方面的事情将和你们磋商后再决定。

(14) 进行和谈的做法,我认为是完全合乎文主席指示的精神实质的。

102(注二)

1973.10.28

注一:101是洪楚廷的通讯代号

注二:102是黄纪作的通讯代号

(二) 1973年11月7日给洪楚廷的信是这样写的:

“洪副主任:

你好!同志们好!祝毛主席身体健康,祝文同志身体健康!

我已于今年十月写信给砂州首席部长兼行动主任耶谷阁下,表示在他的书面方式保证我的人身安全与自由的情况下愿意与他会谈,而且会谈万一不成功也允许我回返森林。首席部长的回信给了我这方面的保证。接着,我们于十月十九日、二十日及二十一日在成邦江举行了会谈,并且签署了初步协定。(即《谅解备忘录》)。这个初步协定也达到了我的最低要求,现在寄这份文件供你们研究,你们若有其他不同意见也可提出来,我们将以这个初步协定为基础进一步与有关方面举行会谈。

由于签署了这个初步协定,政府方面将提供方便让我与各人民武装单位进行磋商。三省的问题当然必须和你们商量后决定。

我希望你在接到我这封信后能来见我,面商一切。关于你及随员的安全及见面后重回你的工作岗位的自由,我认为不成问题,拉让江特别保安区的政治部主任也再三作出了保证。

请你在接到此信后,停止锄奸,也停止主动出击,停止尚未安排好之前所需提高警惕以免损失。

曙光的准字和武四(紀权)是在我的安排下,由有关方面发给他的。

其他详情可和曙光同志面谈。

为实现本州和平及继续为人民服务而努力!”

黄纪作派张和云带了给洪楚廷的信在伯特利联络上了民运组同志。接着,也联络上了黄理生。黄理生当时是省委级干部,是下游武工队宣委,跟王连贵是拉让江地区主要的领导干部。

黄理生获悉这一重大讯息,於11月13日傍晚自行去到由政治部安排的地点跟黄纪作见面。会谈的结果,黄理生接受黄纪作的意见与决定。

回营地后,黄理生决定:

1, 他设法去找和见洪楚廷(包括带上信件),争取洪出来见黄纪作;

2, 在11月21日之前,重组他的属下单位,并集中在沐鲁都的冻结区;

3, 派个联络员跟泗里街政治部保持密切的联络;

4, 要同志们解除武装,把武器藏起来,分散到群众中去住或从较深入处转到群众家附近住下。

11月中,黄理生通过关系在民丹的东南坡后山找到了洪楚廷。

正当拉让江硝烟弥漫战犹酣,却突如其来一个“和谈”,洪楚廷受到强烈震撼并感到非常的突然。他感到非常“突然”是有二个根据:(一)大约一年前洪楚廷有写信给黄纪作,禀报关于州长的儿子有提出要和谈的情报,在黄复给洪的信中说“没这个必要”。既然“没这个必要”,为什么这么短的时间,突然变得“有必要”了?!(二)再说,1972年中那次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会议没有谈到和谈问题,怎么才一年多,就突然冒出这个问题?

当时拉让江的革命武装斗争正蓬勃地展开,武装斗争才开展不久,怎么突然要放下武器,将其全部毁掉,把全部人送出去,搞所谓“公开合法斗争”?这对拉让江地区武装斗争来讲,真是突如其来的惊雷!

洪楚廷怀疑黄纪作有革命立场问题,他问黄理生对这方面的看法如何?理生表示看不出什么问题(参考附录三)。既然黄纪作承认在第二省面对“极大的困难”,人们自然而然会联想到,以不恰当的组织方式、不恰当的时机提出“和谈”,是不是遇到困难,信心不足,或是立场动摇?甚至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打着革命的旗号,实质上却是兜售不革命或反革命的货物?

面对一个事关革命武装部队存亡的重大问题,要做决定性的抉择,真是伤透了洪楚廷的脑筋,他尽量征询所能征询的意见,反复进行思考。洪楚廷写一封信给黄纪作,信的主要内容是强调坚持武装斗争的可能性,也强调处理革命重大问题,一定要特别慎重,一定要争取其他单位领导同志,特别是文铭权的同意。信由黄理生带出去,洪还交待理生不必太快去找纪作和林和贵,要向纪作多了解一些情况,多去联络各单位,多征询些意见,多争取些时间思考商量和研究对策。但理生却很快去找纪作,并带回一封纪作给楚廷之信。信大意是,革命虽有可为的一面,但要触礁时,革命航船还要开足马力驶去,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纪作也再一次表示,要楚廷大胆出去见面,不必多心多虑。同时,理生还带来了文铭权的《目前形势和合法斗争的问题》文章。看了这篇文章,使洪楚廷增信释疑,增强对“新路线”的信心。

面对重大的问题,要弄清情况,自然会想面谈。洪有要求黄进森林见面,对方也答应了。但后来又藉词推托说:“没有安全保 证”,坚持要洪出去。

洪楚廷想到可利用《谅解备忘录》实行妥协。出去还可能返回部队,而且提出出去要见林和贵等的要求,他们都答应了。又想到不出去恐怕不利于实行妥协和内部的团结,等等。於是, 洪楚廷终于决定出去见黄纪作。

1973年11月20日,洪楚廷出去见黄纪作。洪明确指出,我们还是有坚持武装斗争的主客观条件,完全停止武装斗争,全部出去是错误的。因此,洪楚廷主张,必须留下(包括第一省)一部分精干坚持武装斗争,待机而动。当时纪作对楚廷之主张表示同意。

实际上,洪楚廷后来见到黄纪作时,觉得他缺乏革命的热情和责任感,也难以了解到一些情况,对重大问题也研究得很不够。当洪表示在《谅解备忘录》中得到的东西太少时,黄却有些激动和不满,扬言自己是“弱者办了强者的外交”。黄多次强调,他争取公民权的价值。人们不禁质疑他顾小失大,一个公民权究竟有多大的价值?而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部队可以轻易加以解散?而用无数革命烈士鲜血换来的枪杆子可以轻易的加以销毁?黄纪作在同洪楚廷的讲话中,他表示自己没有立场问题。

在洪楚廷出去期间,他原想也去第一省找林和贵。但政府却推三托四,而加以拒绝,就连要见王连贵也不允许。由此可见,政府不希望让楚廷去联络,怕详情被掌握,而改变初衷,对他们都是不利的。

由于组织不健全,各省份的通讯联络很困难,基本上大家长期处于各自为战,彼此情况不明,特别是第一省林和贵的态度如何也未能了解到。同时,对黄纪作也了解不多,而对他还有一定的信任,则增加了对“新路线”摸透的难度。洪楚廷总觉到有些问题要进一步了解,但又不能一下子肯定黄纪作是完全错误的。那时候只能那样处理,否则,马上就要跟纪作斗,后果是否会更好?楚廷当时原想拉久一些,希望把问题想得更好一些,再多征询一些各方面的意见,想多争取一些利益。但黄纪作和黄理生都不同意洪楚廷这样做法,认为在外交上要讲信用,要依约出人的表示诚意,才能向政府争取更多的利益。当时,黄理生来催促时,洪楚廷又收到一份据说是文铭权的信件,信件其中一点说:“形势变了,我们的斗争策略就要相应作出改变或者侧重面有所不同,或者是整个的修改……。”根据当时的国内形势,若不调整与改变政策,坚持武装斗争必将遭到敌人一次严重的军事与政治进攻,军队内部势必出现一次严重的分化淘汰,华区阵地也很可能遭到一次严重破坏。

而当时边区基地已放弃,国内武装斗争基地未建立起来,民族区的粮食问题也难以保存大量的武装力量。这样,主动留下精干分子坚持武装斗争,把缺乏条件坚持武装斗争的人员主动复员。这种“精兵简政”的办法,不但对武装斗争有可能坚持得更好,又能更好的利用公开合法斗争。考虑到这些问题,洪楚廷对改变政策、实行妥协下了决心,他同意留下少数精干坚持武装斗争,把大部分人员撤出。

1973年12月上旬,第一批40人是出了,但还是争不到什么利益。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已不可能做出新的让步,也不可能不利用《谅解备忘录》。於是,洪楚廷就提出,要政府公布《谅解备忘录》以保证回返家园的复员人员的一点合法权利。但政府却反建议,要求部队人员全部出完后才公布。双方为此而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辩。最后,双方都做了一定的让步,签订了《君子协定》。

1974年3月4日,政府公布《谅解备忘录》后,拉让江地区最后一批7人于4月23日撤出。这样,在“斯里阿曼”行动中,拉让江共出了265位(名单请参看《斯里阿曼行动始末》),销毁武器265支,留下了122位武装同志。

周威廉、袁悦凌政治部他们骂洪楚廷等违背了《君子协定》。

三、 联络王连贵

根据洪楚廷说,在之前他曾写信给王连贵通过黄理生转交,并得到连贵答复表示同意出多留少。

1973年12月初,洪楚廷又给王连贵写了一封信,在发福港上下活动的民运负责人雷月梅(红坚)收到此信,刚好刘仁祥带组去诗巫郊区仗打不成,倒回遇上了红坚。经过商量,信就交给他们。刘仁祥和邵火祥(忠革)火速赶进Sg.Jin后山的混合区找到了王连贵。带了几个身边的人员马不停蹄地赶下来,越过拉让江,穿过南门、阿山港森林,直奔到洪楚廷的营地。

到那里,洪楚庭已出去见纪作并下定决心改变政策,并很快拉让江就要出第一批人员!与洪楚廷经过紧张的研究后,王连贵就回到OMT单位,他主要要去考虑革命转折后怎样进一步坚持斗争的问题,以及怎样安排部分人员出去问题。

但还有一队10多位去第四省的同志未联络到。於是他派OMT的“神行太保”—— 余清禄带了邵火祥追太阳、赶星星到乌也路42哩Kua河一带才联络到他们。这样到了一月中旬拉让江地区的所有同志都联络上了。同志们知道了在革命组织发生了意想不到、惊天动地的事件 ——“斯里阿曼”行动!

“斯里阿曼”谈判后的结果,使我军人员损失将近80%,损失大批武器装备,使我军以及革命群众的士气遭到极其严重的打击和创伤,使北加革命武装斗争遭到空前严重的挫折。

四、 文铭权发表声明

1974年,北加革命出现了一股激浪暗流凶猛地冲激着整个党军,使革命的处境岌岌可危!3月4日,政府公开宣布“斯里阿曼”谈判和《谅解备忘录》。

在中国的北共主席文铭权收到这一举世瞩目的讯息,3月9日,他立刻以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身份,发表了郑重的声明(附录 四)。

这“声明”指出,1973年的所谓“和谈”,是一个背叛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严重事件。所谓“停止武装斗争,在宪法范围内自由的参加合法的政治活动”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道路,是背叛人民利益的道路。他号召北加所有游击战士和革命群众团结起来,好好总结这次惨痛的经验教训,高举革命红旗,继续以武装斗争为主的斗争形式,继续奋勇前进 !

同年9月30日,文铭权又指出:“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解放的唯一道路,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这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坚决反对目前在我国革命斗争中出现的右倾机会主义投降路线;坚决反对不惜严重破坏党组织,搞毁自己的军队,把用人民鲜血换来的武器,奉送给敌人的背叛行径;坚决和修正主义、取消主义、投降主义的谬论作斗争。我们党号召全体党员与革命群众坚决和叛徒划清界线,肃清他们的影响,继续沿着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大道前进。”

文铭权在《声明》中又指出:“形势变化了,我们的政策和策略可以改变。但是,我们完成人民民主革命、进而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纲领不能改变。同样,’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的道路也是不能改变的。”

文铭权的“声明”对洪楚廷、曾佩雄等174位留下的同志是打了兴奋剂,鼓舞大家更有决心与信心坚持以武装斗争为主进行革命斗争。

五、 林和贵的态度

黄纪作所属的第二省单位人员全部出完以后,他派其弟纪权也很快联络到了黄纪晓。1973年10月27日,黄纪晓带三个人从西连一带出来。

此后,黄纪晓就设法联络第一省北加人民游击队的各中队和各地的民运单位,劝说和安排他们放下武器,回返家园。

耶谷政府也通过电台、报纸、传单“自新人士”大力呼吁北加人民游击队停止武装斗争,从森林撤出 ……。

林和贵是第一省主要领导人,也是北共的最重要领导之一,他跟黄纪作不久前在海口区开过会,并没有谈起“和谈”的问题,一年多后却突如其来一个“和谈”!

“斯里阿曼”行动对第一省同志打击很大,它的出现宛如平地一声霹雳,使人难以置信与接受,不知所措,正当人人心慌意乱之际,黄纪晓等到来劝说。在大家情况不明、人心慌乱之际,这样,从西连到打必禄一带的北加人民游击队三中队、海口区的一中、石隆门的四中,石角地区的民兵队和各地区的民运工作人员大批的出去。到林和贵2月6日正式派代表去见首席部长时,第一省已有大约三分之二的部队人员已出到了外边。

林和贵当时主要是在马当山区一带活动,黄纪晓说将近三个月“没法联络”上他。据后来了解,当时马当山区一带有敌兵围剿,也有炮轰。大概在1973年12月林和贵派张亚华等出去马当、石角一带執行任务。大队在驻营与转移有跟敌兵驳火, 先后牺牲了黄春燕与古小林。大队不断转移, 从G.Selang 转移到靠近Sg.Tengah地区,又转到Sg.Selalang 河尾驻扎下。在此,约1974年1月初,亚华才把从外边掌握到的“和谈”消息派人带回。

后来林和贵说,黄纪作兄弟要联络他是完全能够的,因为他们本来有联络办法,纪晓也可以派身边的人员或地方工作同志去找他纪晓能够把各地同志叫下山,为何就不能找到他?黄纪作本来不满林和贵,显然人们会怀疑,是否黄纪作兄弟不要事先让和贵懂得“斯里阿曼”行动的事件,直到第一省的指战员出到差不多了,拉让江地区也出人了,黄氏兄弟才公开地通过广播电台打出一份“秘密信件”给林和贵。林和贵才正式表示获悉“谈判”讯息。

在电台广播几天后,亚华也回到马当山区。他向和贵报告所了解的“和谈”情况,以及黄纪作(他在外面见到)所转达的意见。

林和贵立即召集少数重要干部开会,商讨“和谈”事件。他指出,黄纪作的“和谈”是叛变投敌,走的是一条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他也表示应坚持武装斗争。

林和贵指派陈禄贵和陈松青带领一批28人撤向海口区地带。留下的部队主力、战斗员、警卫员和各工作机关人员整百人,他带领大队向朋尼逊路转移到老路坚持,再不行的话就准备转向印尼边界去坚持。

但在那股逆流汹涌的冲击下,大多数人都随波逐流,甚至有的干部带头先出,像林和贵身边的干部陈某、蔡某、李某、杨某和大山等都跟着不告而别。林和贵也动摇了。

这时,林和贵没有公开表示要出要留,内部也没有明确的政策。不过他有说,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如不愿意再坚持武装斗争者,可以安排出去。当时多数同志认为出去是不对的,但要留下又没有信心,因而大家思想斗争很激烈。一个叫坚明的西加同志斗到神经错乱,大跳舞,被送进神经院。另一位叫毕山的西加同志也精神错乱到开枪打死自己的同志。

文铭权发表“3.9”声明后,在其队伍倒回石角区的上湾头驻下时,林和贵召集几位省委级干部,他提出若要留一批人员,问谁有决心与信心,没有人表态。林和贵派曾佩雄去找最有战斗力的第二中队,要他们留下坚持武装斗争,但他们都不愿意留下。

在“斯里阿曼“行动期间,反动当局大造反革命的心理战,大力渲染出来的前同志是怎样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是怎样的“自由”,刊登洪楚廷跟政治部袁悦凌的“友好”谈话照片,似乎给人觉得洪楚廷也出来了,拉让江地区都接受“斯里阿曼”…。另外,当局又动辄施加军事行动的压力。敌军暂时撤离马当山区半个月,在林和贵没有反应之后,他们立即又派驻更多的军队向林和贵施加压力。令人愤懑的是,竟在“和谈”期间,即74年2月7日,发生了流血事件!②(注1)当晚有20位同志在青山水塘路附近椰林小河边乘船准备渡过砂拉越河前往海口区,在青山海口区遇上三艘兵船,遭到了袭击,造成朱云辉、黄佳美和韩佑快三位同志牺牲,其余全被捕。

青山小分队队员名单:

(1974年)

1. 陈禄贵(天明)                     13. 郑美云(亚军)
2. 朱云辉(陈松青)(烈士)     14. 林干友(林华)
3. 黄佳美(华健)(烈士)        15. 李燕玲(李秀云)
4. 许日丰(方进)                     16. 潘秀凤(郑坚)
5. 杨和本(春德)                     17. 蔡锦华(少锋)
6. 陈传禹(许耿)                     18. 郭翠治(李明)
7. 沈美全(许红)                     19. 林秀朗(征程)
8. 许其宗(许明)                     20. 杨和胜(雪明)
9. 郑惠兰(永光)                     21. 德山
10. 杨莲花(白扬)                   22. 韩佑快(春明)(烈士)
11. 张秀莲(林英)                   23. (少光)
12. 陈凤金(秀红)

林和贵对自己去留公开上没有明确的态度,在安排曾佩雄、潘瑞清带领一部分坚持留下进行武装斗争之后,他最终於3月28日选择了出去。砂罗越一场轰轰烈烈的武装斗争在文铭权不在时,主要由林和贵发动起来的,但在“斯里阿曼”行动前期批判黄纪作的林和贵,却在文铭权“3.9”声明公开批判黄纪作后,林和贵还是出去了!如果林和贵是彻底革命的话,他应公开批判
这一错误路线,并要坚决留下来,而不是采取机会主义的态度。

“斯里阿曼”行动在第一、二省共出了305位(名单请参看《斯里阿曼行动始末》) , 被销毁的多种枪支( 不包括第二省)224支, 各种子弹4390发,地雷、手榴弹等爆炸物共28个。


②可参看晋汉省友谊俱乐部出版的<<浩云亭落成紀念特辑(2)>>—<<小船哀歌>>(第12-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