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俐萍‧索回权益,还原地位

《星洲日报》2016-06-16 17:37

阿德南揭露中央政府答应额外拨款供兴建泛婆大道,却是换一个方式“扣除”给予砂州的常年拨款经费,这当中已传递明显的讯号,即中央对砂拉越的态度,并没有因为砂拉越在政治上享有“定存州”的特殊地位,而任由砂拉越州政府予取予求。

砂州首长阿德南在昨日结束的2016年度第一期第一次州议会会议上进行总结时,为砂拉越人抛下了一颗震撼弹。这颗毫无预警的震撼弹,让砂拉越人 在既惊又愕中恍然明白,中央对砂拉越不但没有想像中的好,即使是好,也是有附带条件和有目的性的好,而且有愈加剥削,甚至是变本加厉之嫌,更是公然违反 1963年大马立国契约(MA63)。

阿德南在州选举前夕和竞选期间,多次公开赞誉纳吉是历任对砂拉越最好的一位首相,上任至今已到访砂拉越超过50次,每次到访都 捎来大礼,迄今已带来超过30亿令吉的发展拨款。但选举的蜜月期已过,回到现实后,州政府幡然醒悟昔日的甜言蜜语原来只是虚情假意,所谓的礼物无异于“左 手出,右手进”,在账面上中央没有丝毫的额外支出,形同变相的欺骗。

领海范围缩小侵蚀权益

阿德南揭露中央政府答应额外拨款供兴建泛婆大道,却是换一个方式“扣除”给予砂州的常年拨款经费,这当中已传递明显的讯号,即中央对砂拉越的态度, 并没有因为砂拉越在政治上享有“定存州”的特殊地位,而任由砂拉越州政府予取予求。也从州政府到民间已凝聚一股愈见强大的力量力要取回自主权的同时,中央 政府一记回马枪,施以颜色之余,其实也明明白白告诉砂拉越,要取回自主权,不会如梦想般的顺遂。

另外,阿德南也提到2012年领海法令的修定,把砂拉越的领海范围限制在距离海岸3海里以内,也即是从过去的12海里缩减为3海里。范围的窄缩攸关 权益的侵蚀,意味着原有的4到12海里已归为中央政府,更直接的说法是,3海里以外的石油、天然气和渔产等全部归给中央,剥夺了州政府应有的权限!

阿德南欲争回砂权益

然而,上述法令的修订于4年前在国会是一致通过,除了砂拉越,沙巴州也深受影响。让人好奇的是,当年两州的国会议员和上议员是否意识到法案的通过将对砂沙带来深远的影响而全力反对,抑或不知事态的严重性而任由它顺利过关?

阿德南昨天在总结环节发言时,更花了一个多小时集中讨论争取自主权的课题,强烈表达砂拉越的权益必要争回。而从他谈及一些法令延伸到中央没有事先征 询砂州的意见、领海范围的缩小以及拨款变相的扣除,这其中也让人更清楚地看到,州政府若真心要索回原有的权利,则必须软硬兼施,施压促使各方重新探讨 MA63,认真检讨砂拉越自参组大马后,无论是被刻意的剥夺或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放手权利,是否已触及违反当年参组的协定?

MA63属国际公约

倘若参组协定没有法律的约束能力,则砂拉越将后又能凭据哪份文件,据理力争向中央索回权力?反之,若MA63对当年参组的成员,包括马来亚、砂拉越 和沙巴仍然生效,则不单是权利被侵蚀和剥夺,把砂沙两州从原本与马来亚平起平坐的地位,大幅度降格或贬为和其他11个州属相等的地位,罪名和责任应该由谁 来担?砂沙两州除了索回原有的权益,又能否追回四十多年来蒙受的损失?

曾经在砂州巡回各地主讲的经济学家再纳阿查玛因(Zainal Ajamain)就提到,MA63属于国际公约,即使援引联邦宪法也不能违约,任何争议必须带到国际法庭审理,而不是在国会或国内解决。建国五十多年来, 宪法已修改超过600次,唯独MA63及政府际委员会报告(Inter governmentalcommittee report)是不能被修改。言下之意,砂沙州政府要与中央政府“谈判”,筹码就在于重新审视和检讨MA63及政府际委员会报告。

再纳阿查玛因引述历史文件指出,马来亚和东马其实是分别属于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关系,包括1965年退出大马的新加坡也是受益人关系。若国际条约中出现纠纷,就必须通过国际仲裁调解。

砂拉越今年首度把7月22日列为独立日,公假的订立不在于休假、吃喝玩乐就算了,更深层的意义在于集结力量,依情(被亏欠逾半世纪)、依理(历史文件),有系统性地层层检讨不公和逐一索回权益。

空口喊话的阶段已过去,是时候用具体和务实的行动,还原历史的真相,也还给砂拉越人一个应有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