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6-06-03 10:04
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埃默里大學法學教授阿都拉安納因,應伊斯蘭復興陣線(IRF)之邀來我國演講,對我國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伊刑法私人法案問題,一針見血地說明,穆斯林並無義務支持伊刑法,若國會通過伊刑法法案,將會為大馬開啟危險先例。
阿都拉安納因教授本身是穆斯林,更是世界著名的穆斯林學者,這一席話在大馬穆斯林社會可說是正言讜論,希望能給大馬穆斯林深一層啟發,讓他們以更開明的思維和寬闊的胸懷,看待伊刑法課題,並反思在這個多元宗教和種族國家實施伊刑法對國家前途和下一代的深遠影響。
伊黨在巫統護航下在國會成功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相信不是每個人都表示同意,大部份人保持沉 默,雖然是為了避免在這個敏感課題上被標籤為反伊斯蘭教的異教徒,若是能慧眼識破所謂的伊刑法法案,實則是巫統和伊黨在玩弄的非常危險的政治遊戲,看清楚 政客將宗教政治化的背後陰謀,就應該像G25組織一樣挺身而出,捍衛憲法和國家的完整。
目前全球有49個以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穆斯林人口約18億人,但僅有11個國家實施伊刑法,其中包括沙地阿拉伯、伊朗、阿富汗、蘇丹、印尼的亞齊省及尼日利亞北部的穆斯林州屬等,這些國家儘管實施伊刑法,但治安敗壞,社會貧窮而落後。
國會若通過法案,讓吉蘭丹和其他州屬落實伊刑法,可能誠如阿都拉安納因教授所擔憂的,步上尼日 利亞和蘇丹後塵,讓大馬陷入分裂局面。蘇丹政府在1983年宣佈實施伊斯蘭法,引發南北方21年內戰,最後國家一分為二。因此,在伊刑法課題上,必須考量 以非穆斯林居多的砂拉越及沙巴的立場。
政治領袖應將焦點專注在管理國家、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維護種族和諧的職責方面,引領國家步向文 明和進步,而不應利用伊刑法玩弄危險政治。伊斯蘭教義的更高目標,應是給人民帶來經濟及社會福利、優先關注人民的基本需要、降低貧窮率、提供有素質的教育 及保健設備等等,而不是意圖藉伊刑法約束和懲處人民。
政治領袖必須實施政教分離的治國方策,穆斯林也必須堅信,惟有政教分離,才能保障全民的宗教自由和權益。我們也希望,國會議員謹記代議士的職責,是為民服務,給人民更好的生活,而不是支持伊刑法,背棄聯邦憲法而將人民推入痛苦的深淵。(星洲日報/星‧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