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仲莱: 国小設华文課,可以不保留华小,是符合国家的宪法


在这里我必须强调的是以国小提供华文課作为不保留华校的理由绝对不符合宪法,相反更是违反了国家宪法的行为。。

廖仲莱文告大概的意思,宪法是有说明各族拥有学習母語同时保有自身文化的权力,但不一定是在华校, 国小也有提供母語教育,所以政府不一定会保留华校..

或許也可以这样的解读吧,
当马华在内阁对建設华小有所要求的时后,巫统给于拒绝的理由也可能,又正如此吧?

( 廖仲莱的文告説明了,一日还是国阵執政中央,华小被消滅是绝对有可能的 )

国阵以国小設华文課的理由能作为解读宪法给于不保留华校,能成立吗 ??

反驳国阵宪法解读那套,不保留华小真的有这么难吗??

好,进入主题什么样的学校才具符合宪法注明的学習中文母語自身文化的地方需要的埸所? 若然你认为說提供中文母語班的国小符合宪法那是大錯特错的。

1) 国小是以巫文为教学媒介語,
巫語教学环境不符合也不适更不利於並阻碍中文华語的发展学習范围。

2) 国小巫語阻碍发展学習范围当中也包括了中华文化的传承。

3) 中文母語及中华文化的传承必须建立在有利于发展条件的学校,尤其是初始入学的学習階段即小学。

4) 叫巫统不要忘了什么是人权,学習的环境必须符合了华社的意愿和需求,真如我们华社从没反对一切宪法给于巫裔的权力。

综合以上所説的,国阵中央政府凭什么不让华校保留並获得分配校地建华小?
若然你説这是政府的权力,
我会跟你説, 这就是打压,政治考量教育的必然结果, 更违反了

「 联合国人权法」

「 日内瓦人权共同宣言 」

国阵成员党的马华你怎么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