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不是个好东西

雷 达

“公民社会”这个概念最近在中国突然火起来,有人视其为推动中国进步的“灵丹妙药”,也有人视其为有着亡我之心的“洪水猛兽”。

其实,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不是什么新词。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便提出过这一概念,到了近代,卢梭、黑格尔、马克思等人也使用过这个词。但各人 的理解不尽相同,根据不同的语境可以译为“市民社会”、“文明社会”等等。现代还有些人认为这个舶来词不该译为公民社会,而是公民会社、公民团体或公民组 织。

事实上,公民社会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按目前的通行解释,公民社会是指“围绕共同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它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也 不属于盈利的私营经济的一部分”。按照这一概念,慈善团体、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工会等属于公民社会;钓鱼爱好者俱乐部、校友会、气功协会也算公民社会 的一部分;而“三K党”、黑社会、“基地”组织等其实同样是公民社会。

这个筐里是有“好东西”的。例如“5•12”汶川地震发生后,难以计数的民间组织和志愿者自发地参与救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被媒体称作“中国公民责任最 闪光的时刻”。但这个筐里的“坏东西”也不少。“三K党”、黑社会、“基地”组织等自然不用多说,更值得警惕的,是那些“外表体面的坏东西”。

美国有个“国家民主基金会”,看起来是个非政府组织,口号也漂亮无比,事实上,它不过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另一张面孔”,参与过“颜色革命”,策划过推翻 伊朗、缅甸等国政权,更是“民运”、“藏独”、“东突”等各种反华势力的“幕后大老板”。根据该组织的公开数据,这个基金会每年投入到“藏独”组织的资金 超过30万美元,给予“东突”组织的资金也不少于20万美元。法国有个“记者无国界”组织,2008年在希腊奥运会现场抖出“手铐五环”旗侮辱中国的是 它,在巴黎煽动抢夺奥运火炬的也是它,在其每年所发的1000多份报告里,更是有数百份把矛头直指中国。

把“公民社会”筐子里的东西倒出来,会发现还有处处与中国作对的“大赦国际”、达赖的外籍“参谋”“德国瑙曼基金会”、韩国“统一教”等一长串的名字。

所谓“公民社会资金自给自足”,显然也是个神话。试想连校友会搞一场像样的活动都难免需要赞助,更何况有着“全球影响力”的那些大型非政府组织。有统计显 示,德国、法国非政府组织收入的六成左右来自政府,瑞典非政府组织2/3的资金来自政府。而像本文前面提到过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最大资金来源也是 国会年度拨款,且数额高达每年8000万美元左右。试问,既然吃奶靠娘,这些组织又怎不会为娘出头?

由此,笔者得出的结论是:公民社会并非促进社会发展的充分或必要条件。公民社会在整个社会生态中究竟会发挥怎样的作用,根本在于我们从这个筐中选择什么、扔掉什么。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376期,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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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妙文共享/公民社会_不是个好东西.txt · 上一次变更: 2013/01/06 06:57 通过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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