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法是否違憲?聯邦法院明日裁決

(吉隆坡5日訊)聯邦法院明日將針對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茲米沙隆(如下图)入稟高庭挑戰1948年煽動法令4(1)條文違憲的案件作出裁決。

馬大前進陣線表示,若裁決是讓全馬人民失望,他們會繼續鬥爭,包括展開醒覺運動,讓更多人民知道煽動法令的弊害。

同時他們也會繼續本身的訴求,即廢除煽動法令、捍衛學術自由及停止所有選擇性對反對聲浪提出起訴的行動。
聯邦法院在這起案件中必須審理的問題如下,即
(一)1948年煽動法令4(1)條文是否與聯邦憲法10(2)條文中賦予人民自由言論的條文出現分歧。
(二)1948年煽動法令是否是在聯邦憲法下,一條有效用和有權限的法令。
早前阿茲米沙隆的主要代表律師哥賓星說,1948年煽動法令是於1969年透過法律修訂委員會修訂成為法令,並非通過國會制定,這已挑起憲法課題。
(星洲網)
– See more at: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446561#sthash.e277MZHT.dpu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