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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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冻结《The Edge》出版案续审。《The Edge》代表律师指出,内政部冻结《The Edge》出版准证,违反联邦宪法。
《The Edge》首席律师达里(Darryl Goon)今日在吉隆坡高庭陈词时说,《The Edge财经日报》与《The Edge周报》就一马公司课题,刊登约300篇文章,但政府却未说明哪篇文章违法。
未禁使用字眼
他续说,政府未曾禁止使用“一马公司”字眼,内政部长也没颁布宪报禁止这个字眼,甚至其它刊物也继续报道一马公司案。
“政府据称是是在印刷与出版法令第7(1)条文下冻结(出版准证),指控出版刊物已威胁公共安全。不过,根据第7(1)条文,部长必须下令或在宪报上公布,被禁止使用的字眼。”
“(政府)没有颁布宪报,直接或间接下令不能使用‘一马公司’,因此也就没有违反第7(1)条文。”
“所以,《The Edge》不可能违法,因为(政府)没有指示。因此,冻结(出版准证)违宪,违反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下的言论与表达自由。”
促取消冻结令
他要求法庭发出复审令(certiorari ),取消《The Edge》的冻结令。
副首相兼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在7月发表禁令,从7月27日至10月27日冻结《The Edge》出版准证3个月。
本案今日是由法官阿斯玛比(Asmabi Mohamad)听审,他会在9月2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