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Shuman)如果你有在看新闻,就知道一名浄选盟4集会参与者踩踏肖像的照片引起了哗然。 不是任何照片,而是有着首相纳吉和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拥抱在一起的照片。
这张照片目前在网络上疯狂宣传,显示一名女子踩踏那张照片,而另一名女子则站在附近。
许多政党已经对此举加以谴责,并且向警方报案。警方一方面也要求照片中的女子自行投案,以协助调查。
可笑的是,那些对此课题跳脚的大部分是巫统和土权党员。让我们说明一件事。笔者或是《每日蚁论》都不认同两名女子的行为。
这是非常卑劣、无聊和无意义的,除非我们是青少年扣留所中的十余岁小孩子。不管怎样,巫统和土权本身之前也曾做过类似举动,甚至是更加恶劣的。
让我们看一下事实。 巫统青年团形容这种行为为“无礼”和“无德”的,他们说两名女子是故意这么做来挑衅马来穆斯林群体。
土权主席依布拉欣阿里也毫不出奇地形容这个行为为“种族主义”的。伊党也要求集会主办单位道歉,但浄选盟2.0主席玛利亚陈则拒绝这么做。
在她看来,她也谴责该行为,但表示主办单位不能因为两名参与者的行为而背负这个责任。这听起来是正确的。
我们也多次曾见闻亲政府的人在大庭广众下借“示威”之名,实际上是在进行无礼挑衅和破坏公务的行为。
这也包括污蔑或是焚烧反对党领袖或是非政府组织领袖的肖像。他们破坏建筑物,破坏公物,喷洒油漆,并且放置被斩首的动物头颅来恐吓其反对者。
在多个场合中,他们也对反对党议员做出暴力威胁,并且差点就真的要执行他们的恐吓。践踏林吉祥、林冠英、郭素沁(全部都是行动党)的肖像,是对这些人侮辱。
所以这么做是可以的,但是两名女子践踏纳吉和哈迪阿旺的肖像就不可以了?如果纳吉对巫统和哈迪对伊党而言都是“神圣”的,那么林吉祥对于行动党而言也是如此的,不是吗?
肯定的,这两名女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上责任,并且她们应该道歉,但绝不是玛利亚陈或是浄选盟管理层。如果巫统及其同类能在自己的示威抗议中无视由无礼成员所单独进行的无礼行为,那么浄选盟的踩踏肖像事件也应该如此处理。
毕竟,上万名参与者的集会主办单位不能监督个别参与者的行为。法律应该是公平的,因此不应该有任何双重标准,难道不是这样吗?
原载《每日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