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领袖被撤换了,政府机制依然是屹立不倒

来源:每日蚁论   2015年8月20日 上午 09点30分

 Alyaa Alhadjri  

快讯:一名宪法专家说,通过投下不信任票来罢免一国之首并非是一项罪行。 

尽管特定方面掀起了一股相关热潮,宪法专家沙德萨林姆教授(Shad Saleem Faruqi)表示:“很多东西(在法律之下)都是合法的,只要他们是以合法的形式去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最新的骚动是由副首相阿末扎希所触发的,他指控一名巫统资深领导人试图通过争取国阵和反对党议员支持一项法定声明,来推动其“推翻政府”的阴谋。

据报道,扎希声称,有关法定声明将提交予最高元首,表明立法者已对首相纳吉的政权失去信心,因为后者涉及一马发展公司420亿令吉及26亿令吉献金的丑闻。

也是内政部长的他进一步声称,上述所收集到的法定声明,可回避在国会对纳吉投下不信任票的需要,但此举也许可以通过议长班迪卡来加以制止。

沙德萨林姆在评论阿末扎希的声明时,指后者已为警方提供相关阴谋的资讯,他对《每日蚁论》说:“国会议员要推翻首相并不是一种非法行为,只要这其中没有涉及到贿赂或试图颠覆制度的因素。”

沙德萨林姆沙德萨林姆

他说:“可悲的是,这种(不稳定的规则)是议会民主的一部分。”

8 月18日,《当今大马》引述阿末扎希的话指出,他已提供了相关信息,以便警方可以展开调查及于较后检讨有关此案的检控权。

扎希也排除了20名国会议员卷入上述阴谋,而从国阵和民联的评论者也已经做出驳斥,并认为这仅是一种转移视线的策略。

虽然承认民主议会的不稳定是系统中“不受欢迎”的项目,沙德萨林姆也强调,对国家领袖投不信任票的行为是国会所允许的。

为了支持他的论点,沙德萨林姆引述在马来西亚政治史上的各种有关领袖被投不信任票而遭革除的事件。

最早的相关案例可追溯到1966年9月,它发生在砂州;当时的砂州首席部长史蒂芬(Stephen Kalong Ningkan)遭革职,并被塔威(Tawi Sli)所取代。

据报道,1966年6月16日,砂州立法机关中的42名成员,有21人提交请愿书到砂州州长阿邦哈芝(Abang Haji Openg )手上,并指他们已经对史蒂芬失去了信心。

虽然该动议也获得时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所认同,他依然坚持拒绝退休,史蒂芬最终在这场引发宪法危机的决定所提出的法律挑战中失败而遭革职。

据沙德萨林姆说,较近期的例子就是2009年霹雳州的宪政危机,这是因为3名民联议员跳槽到国阵所致。

当时,霹雳州苏丹拒绝了时任州务大臣尼查解散州议会和要求重选的请求。

相反的,获得3名叛变议员支持的国阵组成了新的州政府,这个决定通过2月份联邦法院的裁决加以重申,即承认赞比里作为合法的州务大臣。

其他类似的事件包括于1976年发生在雪州州务大臣哈伦(Harun Idris)、1977年发生在吉兰丹州州务大臣莫哈末纳西尔(Mohamed Nasir)、1994年发生在前沙巴首席部长约瑟夫( Joseph Pairin Kitingan )等人身上的个案;以及今年较早前的前雪州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的案件。

针对扎希的说法,班迪卡将会阻止人们企图对国家领袖投不信任票的行为,沙德萨林姆提出反驳说,这纯粹是“揣测言论”,因为国会只会于10月复会。

在相关事件的发展中,伊斯兰党于8月19日宣布,它将支持任何对纳吉投下不信任票的决议。

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在一份声明中说道:“伊党将会投票支持上述动议(即革除纳吉的首相职位),因为该党很清楚知道,人民不能接受(在为一马发展公司课题辩护)所采取的一切行动,以及纳吉针对26亿令吉献金所给予的答复。”

尽管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早前于7月31日表示,他将会全力支持纳吉,并说任何改变应该通过“正确的管道”来进行,即通过大选投票来决定。

事实上,伊党目前在88名民联议员中,占有21个国会议席,而国阵控制剩余的134个国会议席。

截至目前为止,尚不清楚是否会有任何国阵议员敢于支持上述议案,尽管他们内部已存在着不满之情。

然而,显然的通过投下不信任票,或直接呈上请愿书给最高元首来革除纳吉,正是在马来西亚的民主制度的既定途径。

可以肯定的是,革除一位现任首相或国家领导人,并不等于是“颠覆政府”— — 后者经常是涉及使用武力— —因为由民选代表构成的政府机构依然存在,只是出现了不同的领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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