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2015年6月20日 中午12点00分
随着柔佛二王子东姑依德里斯网上贴上“历史”协议,暗示柔佛可脱离大马,宪法专家阿兹巴里指称,东姑依德里斯或违反《1948年煽动法令》等相关法令。
因此,阿兹巴里通过电邮告诉《当今大马》,他要求总检察署和警方表明,东姑依德里斯(见图)的做法是否已违法。
“总检察署和警方需要表明,东姑依德里斯是否已违法,如《煽动法令》等。”
“这些机构有职务对所有公民公平执法,柔佛王子在(煽动)法令下,并没享有豁免权。”
“只有9个州属的统治者才享有上述特权(豁免权),而这也受到统治者特别法庭条例所约束。”
须基于宪法阐述观点
阿兹巴里指出,虽然一些沙巴与砂拉越人民,仅发表“合理观点”,甚至都没鼓吹分离主义,就遭到警方对付。
政府在4月10日漏夜通过《2015年煽动法令(修订案)》,虽然删除“A君鼓动一个人或一个群体,要求B州脱离马来西亚,这类行为属于煽动行径”的条文,但任何人鼓励他人寻求州属脱离大马的行为,尚可控煽动。
阿都阿兹续称,联邦宪法是阐明州属和中央政府关系的法律。
他表示,尽管东姑依德里斯“脱离大马论”的历史或有根据,但仍须在联邦宪法脉络下,阐述论点。
“根据国家最高法律,即联邦宪法,过去的协议已经没有法律效力。”
“简言之,柔佛二王子(东姑依德里斯)须要依据联邦宪法的框架,来表达其论点。”
贴“柔州脱离大马”图
东姑依德里斯在Instagram张贴文字图,指称若有违背1946年柔佛与马来亚联合邦(Persekutuan Tanah Malaya)的协议条款,柔佛可脱离大马。
虽然该图一度撤下,但在数小时后却又重新上载。东姑依德里斯也在图说中写上标签“#Sejarah”(历史),但并没更多诠释。
无论如何,柔佛州在1946年属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马来亚联合邦是在2年后才创立,而马来西亚是在1963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