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新田上诉‧要求暂缓执行庭令

《赤道论坛》2015-06-04 19:05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4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指出,他已经针对高庭於本週一的裁决,要求其代表律师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同时也会向高庭申请暂缓执行有关諭令。

 

他今日接受星洲日报询问时证实,他已经通过其代表律师去提出上诉,而律师也已经去执行。

 

高庭週一裁决,董总主席叶新田须执行高庭於3月20日所发出的庭令,在14天內召开中央委员会,召集25名根据章程遴选出来的中委(不包括7名受委中委),討论解散和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的议案。

 

高庭法官拿督瓦兹尔发表判词时说,“委任的中央委员”(简称受委中委)没有权利委任中央常委或参与中央常委的选举,鑑此,叶新田只须向25名根据章程所遴选出来的中委发出开会的通知书,而不包括7名“委任中委”,因为这25名中委才有权撤除、冻结、重新委任或重新恢復常务委员会。

 

另一方面,叶新田说,他完全是遵照高庭諭令,並依据董总章程5.2.1及5.2.2发函通知董总中委出席614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而其中3名中委的名字没被列进去,皆因他们3人都不是在会员大会上被选出来的。

 

他说,黄剑锋、黄博谆及拿督李官仁並非是在2013年6月董总的会员代表大会上,根据董总章程5.2.1及5.2.2所选出,而是在2014年时分別取代已呈辞的原任中委黄循积、陈永生及张华。

 

“就因为原任的3名中委已经呈辞,根据高庭法官的諭令,必须依据董总章程5.2.1及5.2.2所选出的中委,那么目前只剩下22人。”

 

依6月改选中委名单发信

 

因此,叶新田指出,他昨日所发出的名单,是根据董总在2013年6月改选后的首份中委名单。

 

另一方面,来自董总挑战派中委的消息並不认同叶新田上述说法,並指自2013年6月董总改选后以来,並不只是有3名中委呈辞,而是有4名。

 

消息说,除了黄剑锋、黄博谆及李官仁外,来自沙巴的余清守也是在2014年4月取代原任中委杨菊明。

 

“为何叶新田在昨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书又纳入属於当权派阵营的余清守?”

 

对此,叶新田在受询时表示,他需要再去瞭解一下余清守是在甚么情况下替代杨菊明,並不愿针对此事发表任何谈话。

 

叶新田曾於今年4月9日,在“挑战派”所有中委皆缺席的情况下,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第7次会议。

 

虽然上述会议的出席中委只有16人,未达法定人数的17人,但叶新田声称,由於是法庭諭令召开,因此就算未达法定人数,会议仍照样进行。

 

【更换董总中央委员与常务委员事蹟 】

1.

 2014 年4 月李官仁(取代张华)

张华请辞,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委任李官仁代表成为中央委员

2014 年4 月18 日

行政部接获张华志期4月9日之呈辞信。

2014 年4 月25 日

行政部接获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志期4月21日来函,通知委派李官仁取代张华为常务委员代表事宜。

2014 年4 月29 日

行政部以秘书长名义发函 (zongL085/2014/ysy) 给李官仁,通知对方正式出任中央委员代表和诚邀对方出席中央委员会第4次会议。

2014 年5 月10 日

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於2014年5月10日召开时,秘书长傅振荃在议程4会务报告中报告有关中央委员张华呈辞,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委派李官仁代表出任中央委员事宜。

2014 年5 月11 日

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4次会议於2014年5月11日召开时,秘书长傅振荃在议程4会务报告中报告有关中央委员张华辞职,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委派代表出任中央委员事宜。

2.

 2014 年4 月余清守(取代杨菊明)

沙巴华文独立中学董事会联合总会委任余清守取代杨菊明。

2014 年4 月24 日

行政部接获沙巴独中董总志期4月23日的来函,通知委任余清守取代杨菊明为董总常务委员代表。

2014 年5 月10 日

新委任的代表获得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2014 年5 月11 日

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4次会议召开时,秘书长傅振荃在议程(4)的会务报告中,报告沙巴华文独立中学董事会联合总会委任余清守取代杨菊明出任中央委员事宜。

3.

 2014 年9 月黄博谆(取代陈永生)

吉兰丹华校董教联合会委任黄博谆取代陈永生

2014 年9 月4 日

行政部接获吉兰丹华校董教联合会志期9月4日信函,通知委任该会新任主席黄博谆为中央委员会代表。

2014 年11 月9 日

新委任的代表获得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

4.

 2014 年11 月黄剑锋(取代黄循积)

黄循积呈辞,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委任黄剑锋代表成为中央委员。

2014 年11 月21 日

行政部接获黄循积志期11月20日信函,辞去董总副主席之职。

2014 年11 月26 日

行政部接获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来函通知委任黄剑锋取代已辞职的黄循积成为董总中央委员代表。

2014 年12 月22 日

行政部接获黄循积志期12月22日信函,辞去董总中央委员之职。

 2014 年12 月23 日

行政部接获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志期12月23日信函,重申委任黄剑锋取代已辞职的黄循积成为董总中央委员代表。

(星洲日报‧独家报道:许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