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日报》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下午五时二十五分
■ 马哈迪:已违反法律。
(吉隆坡24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紧咬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课题不放,直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欺瞒,需受调查。
他认为,也是财政部长的纳吉早前在国会以书面回答时,指一马公司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的是“现金”,过后改口指是“资产”,因此,这显然有意欺骗。
他强调,这些隐瞒,肯定是因当中出现一些不妥或谎言。
已违反法律
他今日在部落格发表题为“纳吉及谎言”的贴文说,在政府事务上隐瞒或掩盖错误,已违反法律,而他要提出的是刑事法典第218条文。
根据刑法第218条文,公务员捏造虚假记录或书写,蓄意使人免受制裁或财产免受充公,属于刑事罪行。一旦罪成,可监禁高达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今 年3月10日,财政部在给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的书面回答说,一马公司把从开曼群岛撤回的11亿美元现金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公司;本 月19日,财政部给予潘俭伟的国会书面回答改说,一马公司从开曼群岛撤出的是“资产”,并交由一家新加坡银行负责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