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蚁论 2015年5月14日 上午 11点30分
V Shuman
快讯:当“保护者”成为掠夺者时,你会怎么做?
这正是两名女性最近的困境,她们受到警方的性索求与威胁。
《星报》近日报道,随着遭指控进行性索求后,一名警探在芙蓉遭逮捕了。
包括地方议会执法人员的两名人士,也随同上述的犯罪嫌疑人被捕了;他们被控向一名女性索取性爱与贿赂,以换取其三名友人在牢房的自由。
森美兰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首席沙哈隆(Shaharom Nizam Abd Manaf)被引述说,随着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向上述受害人的其中一个友人索取1000令吉的贿赂后而遭森州反贪局逮捕后,上述的事件终于曝光。
而这起事件是紧跟着另一起类似的事件而曝光的——21岁的麦莎拉(Maisara Amira)指控一名警员在审问她期间威胁要强暴她。
麦莎拉是劳动节集会中被捕的23名青年中的唯一的女性,她指称,便衣政治部官员甚至扬言要将有关强暴视频出售出去。
在记者会上,她表示该官员如此对他说:“你要我强奸妳吗?在这间房内,只有你和我。房内有摄影机及麦克风,若我卖掉(视频),我就可以发大财了。”
麦莎拉上周五就此事向警方报案,并要求日后对她的调查不要在金马区警局(事发地点)进行。
全国总警长卡立在其最新的推特上证实此案将交由吉隆坡警察总部(IPK KL)处理,并透露,警方已经录取6名证人的口供。
卡立也吁请麦莎拉的律师西华玛拉(G Sivamalar)尽速安排麦莎拉到吉隆坡警区总部录口供,那么警方就可以快速对此案件展开调查。
卡立的及时答复是令人鼓舞的,但对元凶(若麦莎拉的指控确实是真实的)是否会采取具体的行动,人们仍有待观察。
希望不会是大马皇家警察最喜爱的“惩罚”方式,让元凶逃脱,转移到内勤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男性警察对女性存有的“软肋”已不是一个新现象。近日,因强暴一名印尼妇女,三名警察分别遭槟城地方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以及鞭打2次。
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警方理应保护受到威胁或处于危险之中的人民,可却成为了“掠食者”?——这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的确切原因了!
如此,那些觉得自己被警方侵犯的人士就可以向该委员会投诉,以让后者可以在远离大马皇家警察的影响下自由的调查,并让案件带到法庭。
这肯定总比由警方“调查”他们自己人的方式来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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