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訴政府等誹謗非法逮捕案‧《前鋒報》公開道歉

《星洲日报》2015-04-06 12:20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6日訊)《馬來西亞前鋒報》今天針對在8年前,刊登一篇指控資深律師羅斯里達蘭,因無法呈報財產而被控的新聞,在高庭公開向羅斯里道歉。

羅斯里在2009年9月16日入稟高庭要求賠償5千萬令吉,他在訴訟中把《馬來西亞前鋒報》、《馬來西亞前鋒報》3名編輯和記者、時任反貪污委員會副主席阿布卡欣、反貪污委員會主控官、8名反貪污委員會官員、2名分別來自總檢察署和國家銀行的官員及大馬政府列為第一答辯人至第十七答辯人。

羅斯里指《馬來西亞前鋒報》在他被控時,刊登了一則標題為“警察的律師週三被控沒申報財產”,嚴重損害了其名譽。

他聲稱,有關文章內容不實,並指他與擁有2千700萬令吉財產的高官(南利)擁有密切關係,試圖影射他是一名不誠實的人。

雖然《馬來西亞前鋒報》較後已針對此事刊登道歉啟事,但起訴人指該報章拒絕遵守他所提出的一些要求,所以他堅持把撰寫報道的記者和編輯列為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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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