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毀大馬立國之本

《星洲日报》2015-03-16 09:47

伊斯蘭黨將於3月18日在吉蘭丹州議會提呈2015年丹州伊刑法法案,丹州議會有45名議員,其中伊黨議員佔32人,其餘是巫統議員12人和1名公正黨議員,伊刑法法案只需三分之二即30名議員的同意就能過關,因此,丹州議會通過該法案恐成定局。民聯領袖要等待聽取伊黨3月16日的匯報後才來評論伊刑法問題,輕舟已過萬重山,行動黨和公正黨還能阻止伊黨的行動嗎?

丹州伊黨政府自1990年執政,20多年來始終沒有放棄在州內推行伊刑法的目標,看來該黨的終極目標將逐步落實。丹州議會一旦通過2015年伊斯蘭刑事法(1993年)(Ⅱ)法案,伊黨勢必在國會於4月10日休會之前,向下議院提呈私人法案。

由於私人法案不是修改憲法,無須三分之二議員同意,只要過半議員支持,該私人法案便可通過。而在國會222議員當中,穆斯林國會議員佔了127位,倘若巫統議員選擇宗教立場而支持伊刑法,便是給了丹州伊刑法通行證,摧毀大馬的立國之本,而大馬人民的命運將面對歷史性劇變。

大馬是君主立憲、世俗體制的國家,聯邦憲法明文區分聯邦與州政府的立法權限,例如憲法第9條附錄條文規定“州政府對偷竊、打搶、強姦、謀殺、傷人等罪行沒有管轄權”,刑事法律全歸聯邦政府管理,而憲法也保障國內各宗教的自由與權益。

伊刑法一旦在丹州實行,猶如大馬的聯邦憲法在丹州開了一個缺口,使國家政治體制朝宗教治國的方向前進。伊刑法可在吉蘭丹實施,未來也會在其他州屬實行,骨牌效應的後果將把大馬的憲法本質與建國精神毀於一旦。

伊黨辯稱非穆斯林不受伊刑法約束,這是自欺欺人的詭辯。事實證明,無論有沒有修訂法案內容,伊刑法都會影響非穆斯林的權益和生活。目前丹州政府的一些措施如週五商家須關店2小時讓穆斯林上教堂,便是影響非穆斯林權益的典型例子,伊刑法一旦實施,非穆斯林怎可能不受牽連和影響?

伊刑法一些處罰方式如擲石頭致死,砍手砍腳,也將為社會製造更多不安,尤其是在哈里發國(IS)恐怖分子持續傳出殘暴殺人的視頻之際,伊刑法的懲處方式將引起國人的誤解和恐懼。

伊黨會肆無忌憚地提呈伊刑法法案,民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行動黨和公正黨高層未能堅決抗拒伊刑法法案,讓人民感到失望。伊黨今日聲勢會壯大,要歸咎於行動黨或公正黨的宣傳,才讓非穆斯林選民將選票投給伊黨,現在卻不能阻止伊黨落實伊刑法,民聯如何向非穆斯林社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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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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