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何罪?

《光华日报》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晚上七时三十七分

文:欧宗敏

正如舆论与民众所料,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宣判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罪名成立,即日起入狱5年的裁判。5年的坐牢时间,服完刑期后将被禁止参政5年,10年后安华已经77岁了。在21世纪的民主国家,77岁的政治人物还是有席位的,不过通常不是领袖等级的座位,除非拥有庞大民意做后盾。

对于国阵来说,安华是一个非常强大及难缠的政治对手,或者说他的政治经验和操作手段,足于让人坐立不安。

安华曾经是巫统与国阵的数一数二人物,对于该政党多年以来的派系运作、利益输送、政商关系等层层紧密的庞大权力组织,几乎了如指掌,所以才能有如此能耐,让民联在2次大选中,把国阵从一党独大的权力盛况打得落花流水,导致国阵最后以48%选票惨胜沦为弱势政府。

2次大选,国阵无法扳倒民联,反而流失更多选票,对于国阵来说,确实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也迫使他们必须找出应对的方法来保住政权。

政治谋略有很多种,凭政见与服务见称,到来届大选看选民是否继续支持是一种,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也是一种;前者是要赢取广大民心,后者则先把对方领袖拉下马,让对手群龙无首。两种谋略都是以击败对手为目的,只是使用手法不同而已。

一个民主国家的执政党如何对待它的反对党领袖,折射出该国执政党民主意识的高低。在徒有民主之名,无民主之实的所谓民主国家,执政的政治集团常常运用各种手段来陷害、诬赖其反对党成员(异议分子),往往是从司法下手。

执政集团的无形黑手伸入法庭内,似松似紧地抚摸着公正女神的脖子,隐隐约约地暗示司法公正要如何判决。他们借用司法之刀,砍异议分子之首,其手段之高明、辛辣,令人摇头。在一些所谓民主国家,类似干涉司法例子屡见不鲜。

法官的判决将成为司法准则,正如一句老话,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判决也将成为后世研读与评定一个国家在某个时期的司法是否独立。如果司法受到干扰、那么这些案件的判决就会成为霸权干涉或贱踏司法的典型例子了。

安华的罪名成立,他的政治生涯看似已经走到尽头了。宋朝文学家苏东坡屡屡遭受小人陷害,官运坎坷,他的弟弟苏辙说了一句名言:“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安华何罪?看来不单单是独以名太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