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联大臣挑战国阵大臣不合法 霹宪法问题先交联邦法庭释宪

《当今大马》2009年3月6日 上午10点36分

nizar jamaluddin dr zambry abdul kadir perak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先把霹雳州两任大臣的诉讼案所涉及的霹州宪法课题,移交”邦法院释宪,然后再把案件复交高庭审理。

吉隆坡高等法庭上诉特别权力法官刘美兰今早裁决,霹州原任'”州务大臣尼查’战国阵州务大臣赞”里不合法一案所涉及的州宪法问题,”该交””邦法院鉴定,以便能够尽速解决目前霹雳州的宪”僵局。

促双方先拟好宪”问题

她也要求”辩双方拟好特定的宪”问题,以便交””邦法院释宪。

刘美兰的判词中说,尽管高级”邦律师在本案中没有法定地位,但是她运”本身的权力,根据法庭司法权限法令第84条文,认为此案涉及宪法问题。

她说,她同意高级”邦律师的看法,即法庭司法权限法令第84条文的诠释,不仅是参考”邦宪法,同时也包括霹雳州宪法在内。

“因此,为了更快’有效作出决定,法庭决定把案件直接移交给”邦法院。”

“法庭也下令暂”一切审讯,以及法庭将暂时’庭,直到律师拟出问题以便交给”邦法院决定。”

尼查表示尊重法庭裁决

尼查受询时表示,他尊重有关裁决,虽然其本意是希望先聆审他的”请准令。

随着法官作出裁决,尼查首席律师苏莱曼”请提出上诉,并”要求暂”案件的审讯。不过,刘美兰驳回暂”的”请,并’令律师提’问题以便交给”邦法院鉴定。

总检察署代表卡玛鲁丁(Kamaluddin Md Said)较后提’一系列的问题,法官择定下’二下午开庭,以鉴定有关问题是否适合在法庭上提出。

刘美兰是取代退出审讯此案的司法”‘阿里夫。阿里夫是基于他曾经协助回教党、公正党处理选举诉讼,并提供法律’询’意见,并在总检察署的反对之下,自动退出此案的审讯。

尼查代表律师苏莱曼在本’二反对本案直接转移到”邦法院审理,因为他希望刘美兰先聆审他们所”请的“准令”(leave),只有在完成此阶段之后,才将此案提交到”邦法院审理。

不过,卡玛鲁丁却不认同苏莱曼的说法。卡玛鲁丁认为,此案涉及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文,”该直接交””邦法院裁决。

国阵是在本月初通过3名'”议’变节,一举夺下霹雳州”权。霹雳州苏丹阿兹兰沙谕令尼查’行”议’们总辞,并””任国阵的赞”里为新任大臣。

霹雳州顿时出现大臣闹双包的宪”危机,坚持本身仍然是合法大臣的尼查,于是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宣判赞”里受”大臣属于非法。赞”里是此案的”一”辩人。

尼查也要求法庭诠释霹雳州宪法,以鉴定州务大臣一职是否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宣’腾空:

(一)州务大臣已经劝’统治者解散州议会;
(二)州议会没有解散;
(三)没有通过州议会对州务大臣投不信任动议;
(四)州务大臣没有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