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公正党跳槽州议员涉贪案 反贪委会宣称审讯仍将继续

《当今大马》2009年2月7日 傍晚6点55分
najib pc on bn takeover of perak state with 4 aduns 050209 03副首相纳吉在2月4日举行宣布国阵获得霹雳多数议席支持,进而可以组织新州政府的记者会上,从公正党脱党的美冷州议员贾玛鲁丁(左图右一),和章吉遮令州议员莫哈末奥斯曼(左图右二)笑得很开怀。

他们俩经过多日失踪后,现身倒戈,退党成为独立议员,更支持国阵组织政府,让民联霹雳州政府遭遇倒台的命运。不过,他们俩也许不能够笑到最后。

他们必须在下周二(10日)到法庭面对他们的贪污指控。反贪污局去年8月19和20日逮捕两人,指控他们收取贿赂,以便加速批准霹雳斯里伊斯干达(Seri Iskandar),一项耗资1亿8000万令吉的房屋发展计划的申请。

不过,他们两人都否认有罪,同时反起诉反贪局和《星报》并索偿1亿令吉。

霹反贪委会未接终止提控指示

霹雳反贪委员会的内部消息透露,它至今仍未接获任何终止提控他们俩的指示,因此案件将如期开审。

“他们已被提控,仍需要继续面对审讯。”

两人曾要求展延但遭强烈反对

反贪局的法律与提控总裁阿都拉萨慕沙(Abdul Razak Musa)也证实,该委员会并没有接受到贾玛鲁丁和莫哈末奥斯曼的求情。

“我们只有接到他们律师的信函,要求展延审讯。不过我们也回复,表示强烈反对这样的申请。”

案件或展延因为地庭法官请假

“不过,我们接获通知,下周的审讯将有展延,因为地庭法官要离开吉隆坡参加一项为期三天的课程。”

莫哈末奥斯曼是相关贪污案件的第五被告,他被控三项罪名,控状指他在2008年8月16日至8月19日期间,分别在槟州大山脚一间餐馆酒吧及怡保中环一间 茶室,向一名巫裔男子莫哈末依姆兰要求及收受贿款10万5000元令吉,以协助批准依斯干达房屋发展计划,因而触犯《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0(a) (aa)条款、第16条款,以及《刑事法典》第34条款。

贾玛鲁丁则是第一被告,他被控一项罪名,控状指他在2008年8月14日,在霹雳州政府大厦秘书处向一名巫裔男子莫哈末依姆兰收取5000令吉,以协助批 准依斯干达房屋发展计划,因而触犯《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0(a)(aa)条款及根据第16条款提控。他也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4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