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江律师•在巴生《捍卫华教•保卫董总》汇报会上讲话

日期: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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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吴治平先生

 

。。。。。。 大家早上好

 

我和好友林源新,周金生先生都是来自砂拉越,古晋。今天我们到这里出席董总的汇报会,是来表达我们对董总的关爱,对董总主席,叶新田先生处理华教的立场表示支持,承蒙叶先生邀我说几句话,我觉得义不容辞表达我的见解,有不认同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教。我很高兴看到我的民主行动党同志刘天球也出席今天的汇报会。

 

A 堡垒不能倒

 

  1. 董总是华教的堡垒, 它不可倒, 也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争议的两方都也认同。 反对叶新田先生领导的一方说轰掉叶新田及邹寿汉二位先生, 董总才能团结, 华文教育才有希望, 才会转型。但没有说明转向何方?

 

  1. 倒叶新田先生的一批人主张接受“关中模式”的独中。 让关中学生参与统考,因为正副首相有口头的承诺。 但是叶邹两位先生, 坚持除非关中董事部得到教育部考试局总监批准的书信,或批文得到修改方可参与统考。 两种不同的意见, 越闹越大, 谁是谁非, 都总要一个定案才对口头的承诺到底值的多少钱,我说不值半分钱。

 

  1. 我们不要忘记已故前马华教育部李孝友先生, 晚年曾在中华大会堂向华社道歉说,他误信国阵领袖的口头承诺, 误导华社接受华文中学改制,改制后,变为国民中学,华文沦为可有可无的科目。今天我们不接受关中模式的独中替代正種的独中,就是要避免重蹈60年代惨痛的经历。前事不忘後事之师, 我们还可以相信政治领袖的口头承诺吗?在泗里奎我的母校,华侨中学, 也因如此, 结果连名带姓被改掉了, 变成政府高级中学。

 

  1. 其实最好的保障是要有法律明文规定。请看第69(1)的教育法令内容是没有任何人,或教育机构可以指挥允许,或致使,或参与指挥任何私人考试,除非有事前得到教育部考试局总监的书面许可。违规者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或坐牢一年,或两者兼施。

 

6     1982

 

.      说到这里,我也想起1982年一宗独大公司起诉马来西亚政府的案件。当时独立大学公司的主席是已故的林晃昇先生起诉政府的目的是要建立一间私立独立大学理由是根据我国宪法第152(1)(a)条文, 即是:

 

马来文为国语, 但是任何人不能被禁止或阻止学习及教导母语的权力。”

 

  1. (1 教育部长拒绝独大公司的申请, 独大公司将申请告上法庭, 最后联邦法院驳回上诉。 联邦法院的五位法官, 其中有一位是华人法官, 也是砂罗越人,已故的佘锦成联邦大法官,  他认为既然任何人都有权学习教导母语的权力 独立大学按宪法条文, 应该被批准, 但是其他四位联邦法院的法官持不同的看法, 建独立大学的美梦最后破灭了。

 

7     我提起独立大学一案的原因是要大家明白, 即使有宪法第152(1)(a)条文的存在, 要一间私立华文独立大学都不被批准, 同样的理由,则是想要多一间的华文独中也是一样不可能。  因此我们更应该珍惜, 爱护, 支持现有的60间华文独立中学的存在, 别让政府有机可乘,乘虚而入。把60间的独中变成国中, 实现政府的单元文化政策。

 

批文

 

  1. 两年前, 当教育部批准设立关中中华中学时, 叶邹两位先生就有 先见之明, 认为它不可能是一间正宗的华文独中,因为马华等国阵内的华基政党与巫统达成协议,独中只能保持现狀,不能增建。批文暴光之后,证实关中只是一间不拆不扣的马来文私立中学,参与政府规定的SPM考试,这一来,证明叶邹的见解是对的。 至此, 关丹董事长就改口说要“一边建校, 一边争取修改批文”, 今天他们为何不去争取修改批文?因为关中的身份证(批文)是一间马来文私立中学,批文不得修改已成定案。 他们误判当前客观形势, 做了不明智的决定, 应由谁来承担?  现在不敢向教育部去争取, 施压力, 转头硬要叶邹两位先生做違法的事,还对他们谩骂和羞辱, 公平吗?合理吗?

 

  1. 我曾看过关中的批文, 这一张教育局精心设计的批文抛出时,有一些人得意忘形,兴高采烈, 也有人忧心忡忡, 遗憾的是更有一些人, 大吵大闹, 进行人身人格的攻击, 抹黑, 破坏,无所不为, 把董总搞到乌烟瘴气, 四分五裂.。我真佩服巫统高明,凭一纸批文就能把眼中钉,肉中刺,的董总搞得分崩离析,险象环生,令华社华团也跟着分帮立派闹不停,吵不休,让有心人在笑,真心热爱华教同胞在痛心疾首。

 

10.       现阶段可以让关中学生参与统考吗?请看1996年第69(1)节教育法令。 我要告诉大家,如果在批文未得到前就让观众生考统考,将为华教带来无可弥补的灾难, 董总不是消失就是变种,接下去就连60间华文独中也变了样,也将变成关中模式的独中,

 

10.1        我也看过11月27日董总8名常委,致董总主席叶新田先生的书信,要叶主席开特大, 解散现有的中央委员会並重新选举新届中央委员, 理由是董总出现前所未有的乱局, 形象受到严重的伤害,对董总失去信心。

 

试问, 董总当前的乱象是谁说的, 谁造成的, 难道不是董总内的自己人吗?  说对董总失去信心, 形象受到严重的伤害,又是谁说的, 又是谁造成的, 也不就是董总内部的一批人吗? 不出席董总的127特大, 决定可否允许关中生考统考, 导致特大流会的又是谁的杰作?其实就是董总内部天天骂叶邹两位领导人的那些人幹的吗。

 

  1. 董总內乱,那些天天骂人的中央委员不需负责吗?自己搞乱董总的操作, 然后指控对自己组织没有信心,是何等荒缪, 可笑。 果真对董总如此没信心, 他们可以根据章程第5.2.5条文, 辞去职位, 让位于有信心的代表们来管理, 来操作, 董总不就太平无事了。

 

  1. 今天倒邹寿汉先生, 明天要叶新田先生下台, 后天要解散中委会, 万一特大没有合法权力进行重选的项目, 那时人去楼空, 董总的运作瘫痪, 政府乘虚而入, 董总合法地位保不住,陷董总于万劫不复之地步, 波及现有60间华文独中的生存,害惨华文教育。最后, 就连自己也被外人倒掉,值得吗? 最终, 得益者,就是那些一心一意想要完成他们所要的一种语文, 一种文化的单元政策的主义者。

 

我的看法

 

13.(1)       没有政府考试局总监Director of Examinations的prior written approval的准证,万万不能让观中生考统考“准证必须书面的方式而且要事前收到。否则便是違法 。若叶邹两老做出抵触第69条的教育法令, 将面对严重的后果及坐牢。绝对不可轻举妄动。

 

(2)     现階段解散中央委员会, 重新选中央委员都是同样違法及違反會章,绝对不可行。 原因按会章,选举是落在选举年的常年代表大会,任其规定为四年。特别代表大会不能进行选举事项。一旦解散后, 特大没有赋予进行选举的事项,人去楼空, 董总的运作一瘫痪, 政府乘虚而入, 注册被吊销或被取缔, 董总的命运及60间独中的存亡, 全由教育部或社团注册官来操纵和安排, 简直是值董总和60间独中的命运于主张單元文化政策者的钻板上。

 

我的立场

 

14    我的立场是,大家一定要全力支持叶新田和邹寿汉为首的董总领导层。  尤其是当60间华文独中面临变种的危机;当我们面对政府提出及要推行教育大蓝图变质华小的时候, 我们需要有立场, 有原则的领袖支撑这场艰巨的斗争, 叶邹两位先生过去多年斗争的业绩, 证明他们担当此重任。因此领袖的素质, 立场, 胆识非常重要。  今天我们不是要选一位领袖去恳求政府的头衔,封官位, 如果是的话, 我敢说叶邹两人不很适当。

 

我的期望

 

15  我期望对抗叶邹两位先生的人士立即停止对二位华教斗士的人身攻击和抹黑,大家同心协力, 以大局为重, 放下个人的恩怨和不满, 不分党派向教育部, 争取一纸公函,允许关中学生名正言顺的参加独中统考,唯有如此,才能確保60间独中不会遭受负面的影响,统考不至于淪为非法的考试而作废。

 

更重要的是,我们今天更要团结去反对,政府正要推行,    对华文教育不利的教育大蓝图,变质华小。

 

只要我们大家团结, 独中的生存和发展将不会是问题, 因为我们还有宪法第152(1)(c)的保障。

 

我们捍卫独中统考,保卫华小不变质是宪法第152(1)赋予我们的基本权益,如让独中华小都变质,无疑自我放弃152条的宪法的权益

 

16    最后,我很欣慰, 当我的文告在本月16日登载后, 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和响应, 有砂罗越人联党的人士, 有前砂州董总主席, 律师, 医生, 博士, 有拿督级人士, 我要特别感谢丹斯里拿督彭茂燊太平局绅的支持把我的原文出版在本地的各家报章。  我更欣慰的是有人告诉我一些州属的董联会成员已经开始了解真相, 不愿再坚持原来强硬的态度。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