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新田:咨询律师意见 研究倒邹决定是否合法

《赤道论坛》2014-11-02 南洋商报/全国版

 

(八打灵再也1日讯)针对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6州董联会求开特大撤署理主席邹寿汉职”一事,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强调,他将咨询律师意见,以确定在没正式开会取得同意,就作出要开特大倒邹的决定,是否合法。

 

他表示刚从台湾返马,将咨询律师后再处理。“我要先询问律师团的意见。”

 

他今日到《南洋商报》聆听“让爱找到回家的路”讲座后受询时这么说。

 

他说,由于一些州董联会的委员,不满州主席在没召开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要求召开特大。因此,他需要先研究章程,以确定要求召开特大的合法性。

 

至于何时会有结果,他仅表示会尽快处理。

 

关于邹寿汉被要求撤除职务,叶新田表示他会依法处理,因此需要研究章程。

 

叶新田从上月26日率团前往台湾展开教育访问,并于今日刚刚回国。

 

据悉,倒邹信函是在上个月25日呈到董总主席叶新田手中,6州联合签署单位是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马六甲华校董联会、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吉打华校董事联合会以及玻璃市华校董事联合会。

 

接函隔天就出国考察

 

针对董总章程规定,若允准召开特大,今天是最后一天给各州董联会发出通知,叶新田说,在接到信函的隔天,他就率团出国考察,直到今天才回国。

 

“因没有时间处理,况且此事需要斟酌。”

 

由于有关信函是于上月25日提呈,因此特大最迟必须在本月24日举行,再扣除21天的通知,加上明天又是周日,今天则将是发出通知的最后一天,否则,该特大可能属不合法。

 

根据董总章程,主席必须在30天内召开特大,而特大也必须给予21天通知,因此主席只有9天时间决定特大日期。

 

董总章程第6.2.2条文说明,主席在接到至少有5个会员联名提出要求并附上相关理由和议程,则必须于30天内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