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恫言焚烧总部无罪? 总检察署关档不提控巫青团

《当今大马》2014年10月8日 中午1点00分

直辖区巫青团几个月前踩上行动党总部示威,并恫言焚烧行动党总部,遭行动党举报。不过,行动党今日披露,总检察署已将此案列为“没有下一步行动”,不会将示威者控上庭。

行动党沙登国会议员王建民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说,内政部长阿末扎希通过国会书面答复证实,总检察署不会提控示威者。

根据书面答复,“(警方)已经完成调查报告,并于2014年9月17日呈给总检察署,而总检察署决定没有下一步行动。”

阿末扎希指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和427条文(蓄意破坏)来调查此案。

不过,阿末扎希也指出,警方仍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下调查巫青团,因为巫青团举办示威前,并没提前通知警方。

变相鼓励其他组织?

对此,王建民谴责总检察署的决定,并指这将鼓励其他的组织,作出同样的威胁行动。

“这显示总检察长认为,恐吓焚烧任何建筑物不是罪行。”

“我认为,未来可能会有更多(恐吓)焚烧行动党、公正党和伊党总部的行径。”

行动党或入禀司法审核

行动党代主席陈国伟也有出席记者会,他说,总检察长的决定导致大马司法程序沦为笑柄。

“这个决定将进一步侵蚀民众对大马司法程序的信心。”

他促总检察长检讨这个决定,否则行动党将对此入禀司法审核。

巫青团恫言焚烧总部

今年5月22日,直辖区巫青团长拉兹兰(Mohd Razlan Mohd Rafii)率领50名巫统党员,前往位于吉隆坡半山芭的行动党全国总部示威,甚至恫言要烧掉行动党总部。

他们是抗议行动党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在槟州议会内辱骂巫统“混蛋”(celaka)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