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队高官涉性丑闻惹祸? 桑吉温反遭二项罪名调查

《当今大马》2014年7月12日 中午12点38分


揭弊惹祸反遭调查?马来西亚罪案监督组织(MyWatch)主席斯里桑吉温之前指控警队高官涉嫌性丑闻,但如今却反遭警方调查。

“我接获由武吉阿曼公关廉正(纪律)所寄出一封志期本月8日的来函,信上阐明他们要针对一名‘拿督斯里’警队高官性丑闻一案,对我展开调查。”

桑吉温透露,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即侮辱他人贞洁,以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的滥用网路两项罪名来调查他。

此外,警方也指令桑吉温在14天内将其掌握的性丑闻证据交出。

根据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任何人使用蓄意以言论与姿态,侮辱一名人士的贞洁,便抵触此法,罪成者可被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桑吉温于6月25日,以未点名方式揭露一名高阶警官涉嫌性丑闻,而他本身握有照片和文件足以佐证。他当时要求首相纳吉和内长阿末扎希保证彻查,才会把证据公诸于世。

斥警方旨在高官

桑吉温今天指出,“我被要求呈交所有关于这名拿督斯里警官涉嫌性丑闻的证据,以让他们继续调查此案。”

“我相信,(警方)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调查此案,旨在挽救这名警队高官,因而阻止我揭露对方涉嫌性丑闻。”

他相信,警方也旨在揪出向他与大马罪案监督组织提供相关证据的“吹哨者”。

为何不查该高官?

“若我将证据交给警方,我相信这证据会被销毁,一如其他高调的案件,此案届时也会被列为‘没有进一步行动’(NFA)。”

“最后,我的疑问是:为何不查涉案的拿督斯里级警官,反过来查我?”

“还有,为何首相纳吉、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在此议题上,看起来这么缄默?”

发通令促交证据

武吉阿曼公关廉正(纪律)(Urus Setia KPN Integriti (Tatatertib) Bukit Aman)透过发给桑吉温的信函中阐明,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51(1)条文,指示桑吉温在14天内呈交证据。

参与纪律调查的阿米尔胡申(Amir Hussin)助理警监在其署名的信中表示,武吉阿曼已分别援引刑事法典第509(侮辱贞洁)条文与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不当使用网络便利与网络服务)条文,调查此案。

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罪名成立可最高被监禁1年或最高罚款5万,或两者兼施。

彻查网站的贴文

阿米尔表示,调查结果显示桑吉温,透过,WhatsApp、照片、录影或任何件的方式,而掌握相关情报或证据。

阿米尔指称,桑吉温所拥有的情报或证据,可助警方调查大马罪案监督组织于6月与7月上载至网站(www.malaysiacrimewatch.com)的“警队高官涉嫌性丑闻”文章。

“因此,你被要求在接获这封通令的14天内,向我展示并呈交这些文件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