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坚称未违反君主立宪制 柔大臣下周呈房屋法案

《当今大马》7-6-14 中午12点11分

下午2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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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大臣卡立诺丁今日强调,虽然柔州房屋与地产局法案引起议论纷纷,但柔州政府依然会在下周一的州议会上提呈法案。

卡立诺丁指出,这项新法案没有违反我国君主宪法制度,因为法案将与柔州宪法一起同读。

“星期一再看吧。我不认为它违反君主立宪制。”

“就如我已经解释过,这法案必须与柔州宪法同读,州宪法阐明苏丹的决定是听取州务大臣的劝告。”

根据《马新社》报道,他今日在新山出席活动后指出,柔州苏丹通过条文可委任房屋及产业局局长的情况,与在联邦政府阶段,国家元首可委任合作社委员会总执行长、国行总裁等数个职位一样。

“况且在这法案中,州务大臣授权主持任何所须召开的会议,也没有阐明苏丹亲自主持会议。”

他认为,最重要是设立房屋及产业局,让州政府可以兴建更多廉价及可负担房屋,确保人民居者有其屋。

苏丹不能撤任命

另外,根据《星报》网站报道,卡立诺丁在同一场活动中表示,在法案下,一旦柔州房屋与地产局成立,将由州务大臣领导,董事局成员包括柔州房地事务行政议员,以及柔州经济策划单位主任。

他强调,苏丹不能撤换这些人事任命。

“就算是苏丹,也不能撤换这些任命。董事局将针对柔州的房屋事务,向苏丹提出劝告。”

“该局的主要宗旨是要确保,州内有足够的经济屋,让人民居住。”

坚称掌握行政权

昨日,卡立诺丁首度开腔表示,这项法案不会成为课题,并强调州务大臣仍然掌控行政权。

根据《马新社》报道,他说,大臣将是该局自动主席,而苏丹只是根据大臣的劝告行事。

“任何关于州行政的决定,仍由我来做决定,因为行政权在大臣手中。”

“大臣将是该局的主席,而柔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即行政议员)将会是该局副主席。”

取经自柔佛机构

卡立诺丁表示,州政府成立房屋及地产局,类似成立柔佛机构(JCorp),都是由大臣自动出任主席。

他也强调,该局并非新的建议,因为之前州政府也曾以相同的方式成立柔佛机构。

“我们效仿柔佛机构的成立方式,这条州法案必须跟柔州宪法同读。”

《当今大马》日前率先报道,《2014年柔州房屋与地产局法案》将赋权柔州苏丹,插手决定房屋与地产局的人事安排和调查该局的财政,甚至有权解散这个州机构,而引起关注。

前首相马哈迪昨日隐晦地表示反对这项法案,而由巫统控制的《马来西亚前锋报》昨日也打出“适当吗?”的封面头条。上方的小标题写道,“柔州政府要提呈法案,提供苏丹参与政府行政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