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大选后或发出十万张传票•冠英批政府等五年拿回旧电眼

470x275x80ae621eeaa550459f1603a10ba9b415.jpg.pagespeed.ic.zcipm-c2dm.jpg

 

•高嘉琪•

《当今大马》2012年10月29日 下午5点10分 晚上8点05分更新

交通部长江作汉昨日阐明,自动执法系统(AES)的经营权将在5年合约届满后归还中央政府,但是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质疑,是否要等到两家公司赚够本后,才将残旧且落伍的电眼交回给中央政府。

300x200x49c420994cb6ba265546d80407405531.jpg.pagespeed.ic.wpjhxkeryt.jpg也是槟州首长兼峇眼国会议员的林冠英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炮轰中央政府届时接手的831台电眼既残旧又落伍,拿回电眼也不见得有好处。

“我们全都拥有相机,这相机在5年后是否还在用?肯定没有用的。”

这两家在全马设立电眼的私营公司是Beta Tegap私人有限公司与ATES私人有限公司。

同意装电眼捉闯红灯者

“我们都知道,相机将随着科技(迈进)而变得先进了,那时价格也会更便宜。”

“这些电眼在五年后重归中央政府,到底有什么用处?”

“我看不到有任何好处,它(们)要归还(经营权)只是因为已经赚够本了。”

不过,林冠英并未全盘否定自动执法自统,阐明槟州政府同意安装电眼,来捉闯红灯的驾驶人士。

反对低时速区安置电眼

林冠英相信,江作汉在这一点上,根本是搞不清楚状况。

林冠英表示,电眼不应安装在一些低时速区道路,包括在限制每公里50、60时速的道路,因此当局必须探讨这些决定是否务实。

“两私营公司根据发出的传票数额而获利,这否定了执法与发出传票的原则,无法达致惩罚与防范的目标。”

林冠英表示,民联执政的吉打、槟城、吉兰丹与雪州莪,已暂缓落实自动执法系统,以免驾驶人士成为受害者。

40%电眼暂无法安装

林冠英续称,民联四州政府展延落实自动执法系统,意味着现阶段有331个或40%电眼,无法安装在四州的公路。

当受询民联是否有权阻止电眼四州公路安装时,因一些大道属于中央政府所拥,行动党木歪国会议员倪可敏就肯定的说,州政府与地方政府确实拥有相关权力。

“土地议题就落在州政府权限下,要建起任何建设就必须获得州政府与地方政府批准,这是法律记载。”

数十万传票积着未寄出

林冠英质问,据悉电眼拍下的涉嫌违规,已累积了数万张传票,而交警要在何时把这些照片发给驾驶人士?

他说,这也可能令传票累积到10万张。

“这些传票何时才会寄到(驾驶者手上),我们都知道电眼闪烁拍下很多照片,但传票未到,我们要知道何时才到,大选过后吗?我听说,他们怕了,不敢寄出。”

林冠英也批评,国阵政府爱以“一个大马”为政府推出的计划与产品命名,因此也为电眼和传票命名为“一马电眼 ”与“一马传票”。

出席的伊斯兰党波各先那国会议员玛夫兹就补充说,巫统哥打毛律国会议员阿都拉曼达兰辩称这有助于减缓交警贪污问题。

“这简直是在污辱警方,他是断定警方天性就是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