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智勇‘揭發’荒謬”‧潘儉偉:沒掌握實情犯2大錯

《星洲日报》2012-07-05 20:05

292x300.2012.07.05.hs120705a04_1.jpg 潘儉偉(中)替譏笑蔡智勇,勸後者應事先掌握基本情況才做出指控。左為依斯邁,右為阿米魯丁。(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5日訊)行動黨全國宣傳秘書潘儉偉譏笑馬華青年專才局主任拿督蔡智勇,指控民聯雪州政府涉嫌10億令吉拯救達南公司(TALAM)弊案是項極為荒謬的“揭發”。

他說:“蔡智勇應在‘揭發’之前,先掌握基本情況,否則將碰釘子。”

救達南指控不成立

潘儉偉今日在黨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上駁斥蔡智勇的說法,並點出後者言論中的其中兩大錯誤。

他指出,蔡智勇指控達南公司因欠債累累而淪為PN17陷困公司,後來在達南公司與民聯雪州政府交易完成後,就不再被列為PN17公司,這顯示雪州政府使用納稅人的錢購買達南公司資產,以拯救這間公司;他認為這種說法完全不正確。

他指出,蔡智勇提的第一項錯誤,因為達南公司與雪州政府於2009年底進行‘交易’之前,該公司已於2009年7月1日在證券委員會的批准下,完成了財務正規化計劃。因此,有關“交易”與達南公司的財務正規化計劃沒有任何關係,並非蔡氏所指的救市活動。

達南股票不曾除牌

“第二項錯誤是,即使達南公司被列為PN17公司,但其股票不曾被除牌,依然在交易所自由進行交易。蔡智勇曾擔任政府相關公司的首席財務員,不應犯下這類錯誤。”

潘儉偉說,蔡氏和馬華最為荒謬的“揭發”是,雪州政府向達南公司收取在國陣政府期間長期懸而未決的3千9千100萬令吉債務的行為,被視為是拯救債務人達南公司,這可是馬華的大膽創新見解。

他也透露,明天才會針對蔡智勇的指控做出全面解釋。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