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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3年4月17日 傍晚6点46分
傍晚7点半更新
净选盟3.0大集会过去近一年后,大马人权委员今日公布一份80页的大集会暴力事件调查报告,阐明警方处理集会的手法“具恶意”,同时有违和平集会法基本精神。
报告认为,警方在试图控制集会民众时,采用了一些“不合理的措施”,包括阻碍媒体工作者执勤。
该委会今日公布报告时指出,警方使用的“克制、克制、克制、告诫与执法”(3R 1C 1E)方式,无法反映该法令的精神。
净选盟3.0集会在去年4月28日举行,就发生在和平集会法令正式生效的5天后。净选盟当时声称获得25万人出席。
就在主办单位宣布解散不久,就爆发警方镇压和广泛的暴力事件,民众与警方就此相互指控,而记者也声称遭殴打和被阻挠执行职务。人权委会因此展开听证会调查。
集会者没充足时间疏散
甫出炉的报告认为,警方的克制做法,远远不符合和平集会法令要求警方扮演“协助”(facilitation)集会的角色。协助意味警方需要更积极和参与在集会过程。
该报告批评警方并未在428集会当天协助疏散人潮。
“集会者未获得足裕与合理的时间,以便有秩序与安全地疏散。”
人权委会从去年7月5日至今年1月召开长达半年的听证会,调查净选盟3.0大集会是否涉及暴力与侵犯人权的事件,今天公布的报告涵盖25项建议。
应立即逮捕擅闯路障者
报告认为,警方应立即逮捕那些突破警方路障的人士,尤其相关情节是在部分警官视线范围内发生。
“确实,为了某些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原因,警方决定利用水炮和催泪弹来驱散人群,却没有及早展开逮捕。”
“警方也恶意行事,事实上他们举动显示,他们有意阻挠媒体工作者执行任务。”
报告也指出,虽然许多人报警,指控警员在428当天有不当举止,但是在经过将近1年之后,警方至今仍未能完成调查,或对付涉案人员。
警方未提供听证会合作
人权委会也指出,警方在听证会期间没有提供足够的合作,因他们没有呈上当天值勤警员的完整名单,同时没有派员来回应警方暴力的指控。
调查委员会许绿娣指出,如此一来,他们被迫根据49名证人的供词作推论,因此不一定对警方有利。
她也点出,这已不是第一次人权委员会建议警方改善处理集会手法,之前许多的建议都成为警方的耳边风。
催促警方落实各项建议
“我们不能够说他们完全没有履行。少数已落实,但是就大部分而言,我们仍需要再次会晤他们,尝试向前推进一步。”
她认为,只要多加催促,警方最终会接纳人权委会的各项建议。
许绿娣补充,他们的任期将在下周届满,因此有必要提醒新一届的人权委会委员继续跟进此一课题。
今天这份报告的重要建议包括:
警方应全数公布他们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包括处理集会者,以便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警方检讨和修改标准作业程序和常规指令,以改善警方对群众集会的处理。
警方必须清楚区分暴动与和平集会。
警方应该提供合理的时间让集会者能够有秩序地解散。
警员随时都必须佩戴永久的名牌或身份编号。
便衣警察不应该参与驱散和逮捕程序。
警察与媒体在类似集会之前,应该举行双边汇报。
针对公众投诉警方的报案,警方有责完成这些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