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偉:司法機制重要一環‧律師公會功能不容置疑

《星洲日报》2012-05-22 10:18

(吉隆坡21日訊)馬來西亞律師公會主席林志偉強調,律師公會能夠隨時不認同政府的言論或做法,政府不能夠因此質疑律師公會的存在及功能。

他也指出,律師是司法機制的重要一環,若非一個獨立的律師公會準備及願意維護社會所保證的權利,就不能真正說擁有自由及法治。

他今日發表文告表示,律師公會感謝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表明政府並沒有設立替代律師公會功能團體。

“我們相信上述言論,將能平息最近攻擊該律師公會地位及角色的言論。”

他說,律師公會嚴正看待本身在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第42(1)(a)條款下賦予的責任,即維護伸張正義鬥爭、維護會員利益及無懼無私執行任務。

表達意見改善政策架構

林志偉也指出,有關要求律師公會不要介入政治的呼聲,違反了該會維護伸張正義鬥爭的職務,因為正義與施政密不可分,因此律師公會表達對於法律及政策的意見,並與政府、在野黨及公民社會合作,協助改善法律及政策架構。

“我們是在有需要的時候批判政府及在野黨,並在適當的時候與公民社會合作。我們並不是反政府或親在野黨,而是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即維護伸張正義鬥爭。”

指干政說法毫無根據

他說,這也是律師公會參與國家施政,卻沒有參與任何政治權力鬥爭,或所謂奪權或維護政權的行動,因此關於律師公會干政的說法完全毫無根據。

針對有關律師公會作為專業團體,應該純粹專注在專業或內部議題的批評,他強調,律師公會是超越狹隘及金錢的自身利益,反之是為了更好及廣泛的社會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