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网》2012-03-1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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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梁肇富(左起)、主席林志伟、总秘书温耀堂、总执行长拉祯在主席台上主持年度大会。 |
(吉隆坡1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理事会将在4月7日开会,讨论前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查基夫人和巫统代表律师哈法里桑被指获得22亿令吉的金銮到白沙罗大道合约的问题。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今日在第66届常年大会后的记者会说,目前有传闻哈法里桑获得合约,作为他在霹雳州政权变天作为国阵方的代表律师的回报,这传闻仍是传闻未获证实。
他说,律师公会担心这宗事件会引起律师操守和利益冲突的问题,因此将开会讨论。
哈法里桑当年在霹州变天时,在国阵与民联的州宪法的官司中,作为现任大臣拿督斯里占比里的代表律师。
促首相支持废除死刑
大马律师公会要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政府在废除死刑的课题上表态,并宣布暂停处死和废除死刑。
林志伟说,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和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支持废除死刑,律师公会也早有此见解,所以,首相应该扮演这方面的领导角色。
他说,废除死刑也包括贩毒案中的强制性死刑,数据显示,死刑根本没有减少罪案的发生率,也起不了制止性的作用。
通过三提案驳回两项
大马律师公会目前拥有1万3833名会员,但今日出席大会人数只有877人。
周六的大会通过三项提案,驳回两项。
通过的提案包括:(1)2年试验性推行延续专业发展计划(CPD),以便会员不断的提升自己、律师公会立刻采取步骤停止国内所有罪行的死刑;(2)维护国内的合理的雇佣关系、员工和职工会的权利,及律师公会继续争取以促进和保护员工和职工会的权利,包括合理的雇佣关系、基本生活薪金、及符合得体工作原则及其他全球认同的标准基尔原则的自由结社。
“立刻行动停止死刑”
来自怡保的律师拿督纳兰星动议大马律师公会马上采取有效的步骤,停止国内所有罪行的死刑刑罚。
他说,在文明社会,死刑是最为严峻和残酷的。
“况且,我们已不再处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时代,为何还需要死刑?
“国内高级法庭已判处数百名罪犯死刑。”
纳兰星说,死刑非停止罪案的方案,许多国家已废除残酷的死刑。他说,如果一名罪犯遭处死后的数年后,发现审讯有不当时,罪犯的生命已无从挽救。
“我促请律师公会立刻采取步骤,包括走上街头示威,向国家元首提备忘录,要求废除死刑,以及把死囚的刑罚改为终身监禁。”
探讨联邦法令121(1)条款 总检察长反应正面
林志伟透露,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对该公会建议重新探讨被视为侵蚀司法权的联邦法令121(1)条款的修正,持正面的反应。
他说,律师公会期待总检察长在这方面会有更具体的结论。
联邦宪法121(1)条款最近又成为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赛汀和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之间的争议课题。
林志伟说,大马律师公会自1989年起,对有关在1988年修改的联邦宪法条款所持的立场不变,即三权分立的原则已受到破坏,造成法庭屈从于政府,由政府来决定法庭其可以或应该作出的决定。
他说,律师公会在两三周前致函总检察长,其反应是正面的。
他说,律师公会期待见到121(1)条款回复其原义,即司法权属法庭。
“经过修改后,121(1)的诠释为,由政府赋予司法权。
“在三权分立下,司法权应回到法庭手上,否则,受到某些立法迫害的受害者,该向何处寻求获得伸张正义?”
宗教司坐牢1年罚太重
林志伟说,大会除了讨论五项提案,也提出其他课题,包括宗教司胡斯兰遭联邦法院判藐视法庭坐牢1年的事件。
他说,律师公会这项刑罚太重了,而且判胡斯兰藐视法庭的程序,应该交由另一批法官处理,胡斯兰不应该由同一批法官来判处。
他说,虽然宗教司在法官面前的粗暴行为不容宽恕,但律师公会认为1年的刑罚过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