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區舞弊案‧法官:身為部長不能不知情‧林良實表罪成立須自辯

《光明日报》2012-03-09 19:01

292x300.2012.03.09.gh120309m04.jpg 林良實滿臉笑容進入法庭,其後為妻子王維娜。(圖:光明日報)

(吉隆坡9日訊)吉隆坡高庭週五宣判,前交通部長敦林良實被控欺騙和誘使內閣發展巴生港口自由區計劃(PKFZ)案所面對的3項控狀表面罪名成立,擇定6月及7月期間,讓林良實出庭自辯。

法官拿督阿瑪迪以“完全不能夠接受”以林良實當時的身份地位,後者不可能忽略土地買賣的細節部份為由,作出上述裁決。

“基於敦林的教育背景和從政經驗,所以我不能接受他在發展巴生港口自由區的時候對其背景完全不知情,身為內閣成員的他,也不可能不知道購買英達島發展時,會被徵收額外收費。”

法官擇定6月18日至22日、7月2日至5日、7月10至13日以及7月16至18日,讓林良實在證人欄裡宣誓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