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3-05-10 09:54
选举委员会在全国大选前委任多个组织担任选举观察员,其中两个组织: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中心(IDEAS)和公共政策研究中心(CPPS)在其研究报告中,总结第13届大选是“局部自由但不公平"的选举。报告并列出数项影响大选结果的主要因素,包括一直引起争议的选区划分导致选区人数严重悬殊问题、选民册争议、选委会的能力和独立性受质疑、主流媒体报导严重失衡、国阵利用政府机构拉票和政党资金欠透明等问题。反对党在大选结束後提出种种投诉,多少反映我国选举制度的透明性与公正性有待改进,政府须重新检讨整个选举架构,匡正弊端,给人民一个乾净和公平的选举。
我国是个实践君主立宪制与议会民主制的国家,沿袭英国在殖民统治时期留下的政治体制,目前采用的“相对多数票"选举制,其实和英国的“简单多数票当选"选举制属於同一脉系。英国虽是全世界最早实行普选的国家,但其选举制也常惹争议及被视为有欠公正,因为这种选举制最终会出现一个政党所获得的选票总数和其在下议院所拥有的议席总数之间失衡的问题,例如英国保守党在1992大选仅获得全国41.9%选票,却在下议院占51.6%的议席。
我国这次投票结果也出现同样情况,在1千326万名选民中,国阵获得48.6%的总得票率,民联获得51.4%,但在州议席方面,国阵赢得275席,而民联则获得230席。在国席方面,国阵获得133席,而民联则获得89席,显示得票率与赢取的议席之间并不对称。这种现象过去几届大选也曾出现,如2004年大选,国阵只得63.9%选票,却赢得90.4%或198个国会议席。这种赢家通吃的选举制,若与比例代表制相较,後者的公平程度较高,也较受多个国家欢迎,它基本上是从一个大选区内,选出多位议员,而议席的多寡则由各党得票比率来决定,每个党能获得多少选票,就按比例决定多少名议员。比例代表制下当选的议员,较能代表民意,也不会出现得票率与议席总数悬殊的问题。
选区划分不公,更是引起选举纷争的主要根源。划分选区的用意原在於平均分配每个国州议席的人口比率,反映“一人一票"的价值,但目前的选区划分在选民最多与最少选区之间的人数差距毫无限制,造成大选区有一名代表,小选区也一样有一名代表的情况,使选举失去公平原则,以加埔和布城为例,前者选民人数14万,後者选民人数只有1万5千,两者相差9倍,类似选区划分的弊端若不纠正,未来选举还会衍生风波。
此外,选举的其他结构性弊端如选民册、政党公平使用媒体机会、选委会的能力等问题,也是引起诸多争议与批评的因素。投票过程会出现诸多争议,特别是所谓幽灵选民的指责,一切要归咎於选民册欠缺严谨和可靠,选委会未来必须努力拟定一份乾净而有权威的选民册,这是确保选举公正的基本条件。选委会在竞选期间处理各种争议的能力和立场,多少也影响选举的公正。
我们迫切需要对选举结构进行彻底改革,重新公平划分选区、净化选民册及遴选独立的选举委员会,才能建立一个既反映选民意愿,又透明公正的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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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社论)